刘虎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记者,以前在南方都市报做过调查报道的工作,他在2023年发表了两篇文章,第一篇提到成都成华区原区长浦某某负责的强拆事件,导致律师庹继光在2018年跳楼身亡,第二篇讲述浦某某调任蒲江县后,以手续不全为理由,把山西商人王先生投入几百万元的月子中心项目强行停了五年,造成的损失超过1200万元,文章里直接用了逼死教授和逼向破产这样的表述,没有加上据说或可能这些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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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底,刘虎和助手巫英蛟被警方带走,罪名是诬告陷害和非法经营,对于诬告陷害这一项,检方指出刘虎捏造事实,意图让浦某某承担刑事责任,然而庹继光家属和王先生都提交了材料,内容涉及断水断电、未签协议就强行拆除房屋,以及项目后来改建为幼儿园等情况,刘虎只是陈述这些事件,没有编造新的情节,问题在于“逼死”这个措辞,法律上并未认定浦某某存在故意逼迫行为,也没有相关行政处分结论,但记者在撰写报道时,需要让读者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使用“强拆致人自杀”或者“强拆加上当事人绝望跳楼”这样的表述,会更加清晰明了,一旦采用“逼”字,就可能被视为主观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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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虎收了当事人几万块钱稿费,说是用来支付差旅和打印这些开销,他没有删除网上的帖子,也没有编造内容,只是反复说明信息都来自当事人自己的讲述,还有现场拍的照片以及政府文件的编号,刑法里有一条关于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兜底规定,这几年有好几个类似的案件,比如2020年的秦风案和2023年那位张律师的案子,都是用这一条来立案的,但最后没有一个被判定为非法经营罪,不过立案这件事本身就能把人吓住,只要你敢写东西,他们就敢给你立案,就算后来撤销案件,人已经在看守所里待过几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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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国内做深度调查的记者数量变少了,十年前还能组成三人小组跑上半年采访,如今这些人要么转行去别处工作,要么接些委托项目维持生活,像刘虎这样靠个人力量支撑的模式,在国外其实很常见,英国《卫报》接受读者捐款来支持记者的调查报道,美国ProPublica属于非营利组织,专门从事这类工作,中国目前没有合法的渠道支持这种调查方式,记者想深入查一件事,只能自己先垫钱,结果。

时间线上看,2018年庹继光出事之后,浦某某没有被追究责任,反而升了职务,2021年王先生的项目停工,到现在还没有完成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2023年刘虎发布文章,到了2025年底他被抓捕,两位当事人都没有等到官方的正式结论,记者却被安上刑事罪名,最别扭的是,没有人公开指出浦某某有错,也没有人承认刘虎是对的,整个过程就像在打哑谜,能不能说话不看你有没有证据,而是看你手里有没有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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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翻看当地信访记录,发现王先生在2021年提出过三次复议申请,但都被驳回,给出的理由是这些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庹继光家属在2019年申请信息公开时,得到的回复是材料涉及个人隐私,所以不能公开,记者把能够公开的资料拼在一起写出来,结果被说成是在捏造事实,这就好像你看到邻居砸别人家的门,于是拍了照片发到群里说他动手了,然后警察来找你,问你凭什么说他是故意砸门的,监控录像在哪里,他本人有没有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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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还在审查起诉阶段,没有开庭审理,刘虎目前被关在看守所里,去年巫英蛟过生日的时候,他家人想送一件毛衣给他,看守所以不是生活必需品为理由拒绝接收,我不知道那件毛衣后来怎么处理了,但我明白有些话一旦写出来,就再也收不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