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五宗涉老虚假宣传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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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所经营食品

作虚假及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两名当事人被罚款150万元

2025年5月,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外地协查线索及媒体反映,对张甲、张乙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自2021年起系统性造假:先在澳大利亚注册空壳公司“某某佳科技有限公司”,并以此授权其控制的国内公司;继而通过多家关联公司运作,委托国内企业生产奶粉及固体饮料产品。当事人在产品上使用全英文标签,出货前自行加贴虚假中文标签,将固体饮料标注为“全脂高钙牛奶营养粉”,并盗用澳大利亚官方认证标志,虚假标注“奶源:澳大利亚”。

在某社交平台销售时,当事人使用“澳洲蓝胖子奶粉”等商品名,宣称产地为澳大利亚,并展示虚构的报关单,使消费者误认为系进口奶粉。涉案产品主要面向儿童、老年人销售,危害较大。调查中,当事人拒不配合。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相关,构成虚假宣传。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两名自然人处以罚款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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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店通过组织讲座

宣称保健食品能治病

被罚款3万元

2024年8月,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对辖区内某食品经营店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销售“FDP某胶囊”及“某牌辅酶Q10软胶囊”过程中,通过组织讲座、播放视频、使用含疾病治疗宣称的PPT、发放暗示治疗功能的问卷、安排消费者“现身说法”等方式,虚假宣传产品具有治疗急性心肌梗死、心绞痛、防癌抗癌、降血糖血压等功效,远超其注册的保健功能范围。同时,该店擅自在经营场所悬挂未实际获得的“安全健康消费诚信承诺单位”牌匾。上述行为严重误导老年消费者。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相关规定,构成虚假宣传。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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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咨询服务部

宣称“高潜能量仪”能治病

被罚款3万元

2025年1月,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某健康咨询服务部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为推销其经营的普通产品“高潜能量仪”(拟售价19800元/台),通过自行制作的宣传幻灯片,长期向顾客宣称该产品具有“清洁血液、疏通血管、调节神经、提高细胞活性、增强免疫力”等功效,并详细描述使用后10日至90日以上身体将出现的各种“积极变化”,如血压血脂改善等。当事人无法提供任何科学依据证明上述宣传内容的真实性。涉案产品仅为普通商品,并非医疗器械,其宣传用语明显属于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宣称,极易误导中老年消费者,可能延误正规诊疗。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相关规定,构成对其商品功能作虚假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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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奶店通过会销方式

宣称“羊奶粉”能治病

被罚款5万元

2025年4月,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辖区内某羊奶店涉嫌对其销售的普通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经查,当事人自2023年初起,通过派发小礼品吸引老年顾客到店,采用两种模式进行宣传:一是组织现场讲课,使用包含“增强免疫力”等内容的PPT培训员工并向顾客推介产品;二是自2025年4月起组织“达人秀”演讲活动,诱导参赛老年人上台讲述食用其“**多羊初乳肽固体饮料”“**多羊奶粉”等产品后“提高免疫力”“改善白内障、糖尿病”等所谓“疗效”,当事人对此不仅未予制止,反而私下指导并加以总结强调。涉案产品均为普通预包装食品,非保健食品,当事人无法为其宣称的保健功能提供任何科学依据。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正)》相关规定,构成虚假宣传。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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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馆以免费福利吸引老年人

宣称普通食品能治病

被罚款29.5万元

2025年8月,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荷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根据群众举报,对佛山市高明区某养生保健馆涉嫌虚假宣传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以提供免费福利等方式吸引老年消费者,对其销售的“固*康”特殊膳食食品进行宣讲,虚构该产品具有“修复软骨、治愈关节炎症”等治疗骨骼关节疾病的功效,并捏造相关案例进行宣传。经查,该产品仅为普通食品,不具备任何疾病治疗功能,当事人也无法提供相关功效的科学依据。至案发时,当事人通过上述虚假宣传方式销售产品,获取违法所得。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修订)》相关规定,构成对商品功能作虚假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荷城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9.5万元

消费提醒

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时

应注意核实产品宣传真伪

认准“蓝帽子”标识及批准文号

切勿轻信“健康讲座”“特效神药”

必要时可登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查询

购买、食用保健食品要注意这四点

优先选择信誉良好的大型商场、超市、连锁药店或资质齐全的线上官方旗舰店。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电话推销、个人兜售等方式要保持警惕。

购买时务必向商家索要发票或购物凭证,并妥善保管。凭证上应注明购买商品的具体名称、规格和价格。

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首先与经营者沟通协商,提出合理诉求;若协商未果,可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向消协组织投诉,或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如遇涉嫌诈骗、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健康源于均衡的膳食、规律的作息、适量的运动和愉悦的心情。保健食品仅是健康管理中的一环,请勿将其神化,更不应将其作为健康的唯一寄托。

让我们共同树立科学的健康消费观,擦亮双眼,理性判断,做一个明明白白的消费者,守护好自己的健康与钱袋子。

最后再次提醒各位老年人

保健食品仅具调节机体功能

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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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黄劼

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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