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7月8日午后,骄阳炙烤着豫北平原。温县体育场内却挤满了两万多名男女老少,他们静默等待着公审的枪声。几分钟后,随着“砰、砰”两声脆响,王高升和杨治文伏法。会场周围的农民低声说道:“这回,总算把害人精除了。”很多人不知道,在这震撼人心的一幕背后,一套精密的调查与整顿已经运转了半年之久。

故事要从半年前说起。1952年1月12日,温县县委在党校搞“三反”学习班,433名干部集中“照镜子、洗澡”。三天后,一位基层税务员在小组讨论时猛地站起——“同志们,我要揭发王高升!”一句话像一把闷雷,炸碎了会场的平静。会后,检举信件雪片般飞进县委信箱,涉及贪污、徇私、玩弄女性等十多项罪行。1月下旬,县委把材料上报河南省委。

其实,华北不少法院当时也零星传出问题,但温县的情况恶劣得出乎意料。2月23日,学习班刚开到第四周,王高升被当场戴上手铐。有意思的是,他仍端着院长派头,对审讯人员指手画脚:“案卷我熟,程序得照规矩走。”一句话让在场干部直皱眉——这人到了局子里还想摆谱。

案宗很快摆到郑州,然后直送北京。6月28日,周恩来签批:成立中央调查团,立即南下。最高人民法院华北分院副院长何兰阶领着七名干将,当晚坐火车抵达焦作。车厢里,有人悄声议论:“温县一个小地方,闹出这么大动静,可见问题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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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团进县城的那天,街头巷尾炸锅了。“同志,您可算来了!”一位白发老人拦住吉普车,递上写满十几行毛笔字的纸条。短短两周,调查团搜集到48份证词、27卷档案,理出一条清晰脉络:1949年到1952年,王高升利用审判权纵放反革命9件、刑案12件,为谋私利和索要女人大开方便之门;此外,44名女犯人或女当事人成为受害者。最夸张的一次,他竟当庭改判,只为与被告人的妻子“单独谈话”。

王高升的履历乍看体面。1911年生于河北涉县,1937年参加革命,老区群众记得他当年穿草鞋行军。可一路提拔后,他把“简朴”当作伪装:灰布制服、鞋底补丁、怀表挂着纳鞋线——没人想到,这行头下面塞满来路不明的金戒、瑞士表、呢绒料。与权色交易一道兴盛的,是官气与嚣张。1948年调到温县出任院长,他在办公室后院单辟小房,又将监狱女牢改建成“内室”,自夸“近水楼台”。

调查材料摆在桌面,何兰阶并未急于结案,他先找县委班子谈话。那天夜里,县委书记魏玉高几乎红着眼圈:“我们失职,玷污了党的形象。”第二天,县委贴出公开检讨,主动请县人代会监督。7月5日,第十届县人代会召开,1200多名代表鼓掌通过对王高升六人移送司法、从速判决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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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列程序压缩到极致。7月7日深夜,温县人民法院特设法庭完成终审,判处王高升、杨治文死刑,四名同案干部重判。全案卷宗连夜报送省高院备案。翌日清晨,公审大会开场。枪声过后,代表席有人低语:“这一下,温县法院那股烂气总算散了。”

7月21日,《人民日报》头版刊发三千字长文,披露案情。有读者抓着报纸惊呼:“人民法院里竟然能长出这样的蛀虫!”短评随即发出严厉警告:人民法院若让坏分子盘踞,就会蜕变为“欺压人民、包庇罪犯”的渊薮。

余波迅速扩散。司法部随即派出四个工作组,奔赴中南、东北、西北、华中。8月13日,部长史良在政务院第148次会议上指出,人民法院必须“打扫庭院”,彻底改造审判队伍。不久,各地法院展开内部复查,上千名不合格人员被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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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温县,县政府把原法院大院改作“司法廉洁陈列室”,仅留一条走廊展出王高升的灰布制服与那根纳鞋线。参观的人进门先看标语:“把权力关进笼子,笼子别留狗洞。”一句土味却管用的话,被很多县干部抄在笔记本上。

王高升一案就此落幕,但它让新中国成立后的司法体系迎来了大扫除。这场风暴的推动力,不来自口号,而来自群众日积月累的怨气与中央毫不犹豫的决断。也正因如此,当地百姓才会在烈日下守着那场公审,直到尘埃落地,才肯转身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