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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中东,

【导读】广东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广东省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 年)》,首次在省级行动方案中系统提出:有序开通海洋、岛屿、海上平台之间的低空航线,推动海上无人机、直升机、eVTOL 等装备发展。这并不是一次概念性的“场景点名”,而是一个非常清晰的政策判断——海洋低空飞行,正在从“试点示范”,走向“长期运行”。

一、政策真正关注的,是“航线能力”,而非单次飞行

从文件表述可以看出,政策强调的是:

  • 海洋—海岛

  • 海岛—海上平台

  • 海上平台—陆地

也就是说,低空飞行被放在了“交通与保障能力”的框架下,而不是单一装备应用。

这意味着:

政策要的不是“飞得起来一次”,而是能否形成一条稳定、可持续运行的海上空中通道。

二、海洋低空航线,对飞行平台提出了“工业级门槛”

如果从真实海洋场景反推技术要求,会发现几个绕不开的约束条件:

  • 1. 起降条件受限:海岛、海上平台空间有限,多数场景不具备跑道条件。必须是垂直起降平台。

  • 2. 海洋环境长期恶劣:强风、高湿、盐雾腐蚀、气象变化快。对飞行稳定性与结构可靠性要求极高。

  • 3. 应用是“任务型”,不是“展示型”:政策明确指向的应用包括海洋巡检、物资投送、应急救援。要求长航时、可重复、高频运行。

  • 4. 面向公共服务与行业体系:涉及能源、海事、应急等关键领域,安全冗余与可靠性优先级远高于成本和外观。

这些条件共同指向一个结论:海洋低空航线,本质上是工业级无人航空系统的应用场景。

三、为什么政策文件中,“无人直升机”被明确点名?

在此次行动方案中,“海上无人机”与“直升机”被并列提出,并非偶然。

从技术路径上看,无人直升机构型在海洋场景中具备天然优势:

  • 垂直起降,适配海岛与平台

  • 悬停稳定,适合巡检与空中作业

  • 抗风能力强,更适合近海与离岸环境

  • 更容易搭载任务级载荷(巡检、投送、救援)

这也是为什么,在实际海洋应用中,无人直升机往往承担“主力平台”角色。

四、紫燕的承接方案:用成熟型号直接对接政策需求

基于上述政策导向与场景需求,紫燕并非“为了政策临时设计产品”,而是已经形成了成熟的海洋无人直升机产品体系。

1. 灰鲸 G1:面向海上重载与保障任务

在海岛补给、海上平台保障、应急物资投送等场景中,灰鲸 G1 更侧重于“运力与稳定性”:

  • “持证上岗”,获民航局特殊适航认证

  • 适合复杂气象条件下运行

  • 可承担物资运输、空中投送、平台保障等任务

  • 面向海上长期运行与高频任务设计

对应政策中的:“物资投送、应急救援、海上平台保障”

2. F15:面向海洋巡检与空中感知任务

在海洋环境监测、设施巡检、能源运维等场景中,F15 更强调“航时与巡检效率”:

  • 长航时无人直升机平台

  • 适合大范围、长距离巡检任务

  • 可搭载多类型巡检载荷

  • 满足海洋巡检、能源设施巡查等需求

对应政策中的:“海洋环境监测、资源勘探、海上巡检”

五、从单一飞行器,到“低空航线系统能力”

政策提出的是“低空航线”,而不是“某一款飞机”。

这背后考验的是完整系统能力:

  • 飞行平台(如灰鲸 G1、F15)

  • 地面控制与调度系统

  • 任务载荷与应用适配

  • 运维、安全与长期运行机制

也正因如此,未来真正能够承接海洋低空航线的,一定是具备成熟型号 + 行业应用经验的系统级方案提供方。

结语

广东已经明确打开了海洋低空经济的政策窗口。

下一步,市场将快速筛选出一个答案:谁的产品,已经在真实海洋环境中“飞过、飞稳、飞久”?

当低空航线成为海洋经济的基础能力之一,真正具备工业级成熟度的无人直升机平台,将率先进入规模化应用阶段。

灰鲸 G1、F15 电动无人直升机,正是为这一阶段而存在的海洋低空解决方案。

【导读】广东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广东省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 年)》,首次在省级行动方案中系统提出:有序开通海洋、岛屿、海上平台之间的低空航线,推动海上无人机、直升机、eVTOL 等装备发展。这并不是一次概念性的“场景点名”,而是一个非常清晰的政策判断——海洋低空飞行,正在从“试点示范”,走向“长期运行”。

一、政策真正关注的,是“航线能力”,而非单次飞行

从文件表述可以看出,政策强调的是:

  • 海洋—海岛

  • 海岛—海上平台

  • 海上平台—陆地

也就是说,低空飞行被放在了“交通与保障能力”的框架下,而不是单一装备应用。

这意味着:

政策要的不是“飞得起来一次”,而是能否形成一条稳定、可持续运行的海上空中通道。

二、海洋低空航线,对飞行平台提出了“工业级门槛”

如果从真实海洋场景反推技术要求,会发现几个绕不开的约束条件:

  • 1. 起降条件受限:海岛、海上平台空间有限,多数场景不具备跑道条件。必须是垂直起降平台。

  • 2. 海洋环境长期恶劣:强风、高湿、盐雾腐蚀、气象变化快。对飞行稳定性与结构可靠性要求极高。

  • 3. 应用是“任务型”,不是“展示型”:政策明确指向的应用包括海洋巡检、物资投送、应急救援。要求长航时、可重复、高频运行。

  • 4. 面向公共服务与行业体系:涉及能源、海事、应急等关键领域,安全冗余与可靠性优先级远高于成本和外观。

这些条件共同指向一个结论:海洋低空航线,本质上是工业级无人航空系统的应用场景。

三、为什么政策文件中,“无人直升机”被明确点名?

在此次行动方案中,“海上无人机”与“直升机”被并列提出,并非偶然。

从技术路径上看,无人直升机构型在海洋场景中具备天然优势:

  • 垂直起降,适配海岛与平台

  • 悬停稳定,适合巡检与空中作业

  • 抗风能力强,更适合近海与离岸环境

  • 更容易搭载任务级载荷(巡检、投送、救援)

这也是为什么,在实际海洋应用中,无人直升机往往承担“主力平台”角色。

四、紫燕的承接方案:用成熟型号直接对接政策需求

基于上述政策导向与场景需求,紫燕并非“为了政策临时设计产品”,而是已经形成了成熟的海洋无人直升机产品体系。

1. 灰鲸 G1:面向海上重载与保障任务

在海岛补给、海上平台保障、应急物资投送等场景中,灰鲸 G1 更侧重于“运力与稳定性”:

  • “持证上岗”,获民航局特殊适航认证

  • 适合复杂气象条件下运行

  • 可承担物资运输、空中投送、平台保障等任务

  • 面向海上长期运行与高频任务设计

对应政策中的:“物资投送、应急救援、海上平台保障”

2. F15:面向海洋巡检与空中感知任务

在海洋环境监测、设施巡检、能源运维等场景中,F15 更强调“航时与巡检效率”:

  • 长航时无人直升机平台

  • 适合大范围、长距离巡检任务

  • 可搭载多类型巡检载荷

  • 满足海洋巡检、能源设施巡查等需求

对应政策中的:“海洋环境监测、资源勘探、海上巡检”

五、从单一飞行器,到“低空航线系统能力”

政策提出的是“低空航线”,而不是“某一款飞机”。

这背后考验的是完整系统能力:

  • 飞行平台(如灰鲸 G1、F15)

  • 地面控制与调度系统

  • 任务载荷与应用适配

  • 运维、安全与长期运行机制

也正因如此,未来真正能够承接海洋低空航线的,一定是具备成熟型号 + 行业应用经验的系统级方案提供方。

结语

广东已经明确打开了海洋低空经济的政策窗口。

下一步,市场将快速筛选出一个答案:谁的产品,已经在真实海洋环境中“飞过、飞稳、飞久”?

当低空航线成为海洋经济的基础能力之一,真正具备工业级成熟度的无人直升机平台,将率先进入规模化应用阶段。

灰鲸 G1、F15 电动无人直升机,正是为这一阶段而存在的海洋低空解决方案。

【导读】广东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广东省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 年)》,首次在省级行动方案中系统提出:有序开通海洋、岛屿、海上平台之间的低空航线,推动海上无人机、直升机、eVTOL 等装备发展。这并不是一次概念性的“场景点名”,而是一个非常清晰的政策判断——海洋低空飞行,正在从“试点示范”,走向“长期运行”。

一、政策真正关注的,是“航线能力”,而非单次飞行

从文件表述可以看出,政策强调的是:

  • 海洋—海岛

  • 海岛—海上平台

  • 海上平台—陆地

也就是说,低空飞行被放在了“交通与保障能力”的框架下,而不是单一装备应用。

这意味着:

政策要的不是“飞得起来一次”,而是能否形成一条稳定、可持续运行的海上空中通道。

二、海洋低空航线,对飞行平台提出了“工业级门槛”

如果从真实海洋场景反推技术要求,会发现几个绕不开的约束条件:

  • 1. 起降条件受限:海岛、海上平台空间有限,多数场景不具备跑道条件。必须是垂直起降平台。

  • 2. 海洋环境长期恶劣:强风、高湿、盐雾腐蚀、气象变化快。对飞行稳定性与结构可靠性要求极高。

  • 3. 应用是“任务型”,不是“展示型”:政策明确指向的应用包括海洋巡检、物资投送、应急救援。要求长航时、可重复、高频运行。

  • 4. 面向公共服务与行业体系:涉及能源、海事、应急等关键领域,安全冗余与可靠性优先级远高于成本和外观。

这些条件共同指向一个结论:海洋低空航线,本质上是工业级无人航空系统的应用场景。

三、为什么政策文件中,“无人直升机”被明确点名?

在此次行动方案中,“海上无人机”与“直升机”被并列提出,并非偶然。

从技术路径上看,无人直升机构型在海洋场景中具备天然优势:

  • 垂直起降,适配海岛与平台

  • 悬停稳定,适合巡检与空中作业

  • 抗风能力强,更适合近海与离岸环境

  • 更容易搭载任务级载荷(巡检、投送、救援)

这也是为什么,在实际海洋应用中,无人直升机往往承担“主力平台”角色。

四、紫燕的承接方案:用成熟型号直接对接政策需求

基于上述政策导向与场景需求,紫燕并非“为了政策临时设计产品”,而是已经形成了成熟的海洋无人直升机产品体系。

1. 灰鲸 G1:面向海上重载与保障任务

在海岛补给、海上平台保障、应急物资投送等场景中,灰鲸 G1 更侧重于“运力与稳定性”:

  • “持证上岗”,获民航局特殊适航认证

  • 适合复杂气象条件下运行

  • 可承担物资运输、空中投送、平台保障等任务

  • 面向海上长期运行与高频任务设计

对应政策中的:“物资投送、应急救援、海上平台保障”

2. F15:面向海洋巡检与空中感知任务

在海洋环境监测、设施巡检、能源运维等场景中,F15 更强调“航时与巡检效率”:

  • 长航时无人直升机平台

  • 适合大范围、长距离巡检任务

  • 可搭载多类型巡检载荷

  • 满足海洋巡检、能源设施巡查等需求

对应政策中的:“海洋环境监测、资源勘探、海上巡检”

五、从单一飞行器,到“低空航线系统能力”

政策提出的是“低空航线”,而不是“某一款飞机”。

这背后考验的是完整系统能力:

  • 飞行平台(如灰鲸 G1、F15)

  • 地面控制与调度系统

  • 任务载荷与应用适配

  • 运维、安全与长期运行机制

也正因如此,未来真正能够承接海洋低空航线的,一定是具备成熟型号 + 行业应用经验的系统级方案提供方。

结语

广东已经明确打开了海洋低空经济的政策窗口。

下一步,市场将快速筛选出一个答案:谁的产品,已经在真实海洋环境中“飞过、飞稳、飞久”?

当低空航线成为海洋经济的基础能力之一,真正具备工业级成熟度的无人直升机平台,将率先进入规模化应用阶段。

灰鲸 G1、F15 电动无人直升机,正是为这一阶段而存在的海洋低空解决方案。

【导读】广东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广东省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 年)》,首次在省级行动方案中系统提出:有序开通海洋、岛屿、海上平台之间的低空航线,推动海上无人机、直升机、eVTOL 等装备发展。这并不是一次概念性的“场景点名”,而是一个非常清晰的政策判断——海洋低空飞行,正在从“试点示范”,走向“长期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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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关注点:航线能力,而非单次飞行

从文件表述可以看出,政策强调的是:

  • · 海洋—海岛

  • · 海岛—海上平台

  • · 海上平台—陆地

也就是说,低空飞行被放在了“交通与保障能力”的框架下,而不是单一装备应用。

这意味着:

政策要的不是“飞得起来一次”,而是能否形成一条稳定、可持续运行的海上空中通道。

⚙️海洋低空航线:飞行平台的工业级门槛

如果从真实海洋场景反推技术要求,会发现几个绕不开的约束条件:

  • 1. 起降条件受限:海岛、海上平台空间有限,多数场景不具备跑道条件。必须是垂直起降平台。

  • 2. 海洋环境长期恶劣:强风、高湿、盐雾腐蚀、气象变化快。对飞行稳定性与结构可靠性要求极高。

  • 3. 应用是“任务型”,不是“展示型”:政策明确指向的应用包括海洋巡检、物资投送、应急救援。要求长航时、可重复、高频运行。

  • 4. 面向公共服务与行业体系:涉及能源、海事、应急等关键领域,安全冗余与可靠性优先级远高于成本和外观。

这些条件共同指向一个结论:海洋低空航线,本质上是工业级无人航空系统的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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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无人直升机”被明确点名?

在此份政策文件中,“海上无人机”与“直升机”被并列提出,并非偶然。

从技术路径上看,无人直升机构型在海洋场景中具备天然优势:

  • · 垂直起降,适配海岛与平台

  • · 悬停稳定,适合巡检与空中作业

  • · 抗风能力强,更适合近海与离岸环境

  • · 更容易搭载任务级载荷(巡检、投送、救援)

这也是为什么,在实际海洋应用中,无人直升机往往承担“主力平台”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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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燕成熟产品矩阵,赋能海洋低空新基建

基于上述政策导向与场景需求,紫燕并非“为了政策临时设计产品”,而是已经形成了成熟的海洋无人直升机产品体系

1. 灰鲸G1:面向海上重载与保障任务

在海岛补给、海上平台保障、应急物资投送等场景中,灰鲸 G1 更侧重于“运力与稳定性”:

  • ·“持证上岗”,获民航局特殊适航认证

  • ·适合复杂气象条件下运行

  • ·可承担物资运输、空中投送、平台保障等任务

  • ·面向海上长期运行与高频任务设计

对应政策中的:“物资投送、应急救援、海上平台保障”

2. F15:面向海洋巡检与空中感知任务

在海洋环境监测、设施巡检、能源运维等场景中,F15 更强调“航时与巡检效率”:

  • ·长航时无人直升机平台

  • ·适合大范围、长距离巡检任务

  • ·可搭载多类型巡检载荷

  • ·满足海洋巡检、能源设施巡查等需求

对应政策中的:“海洋环境监测、资源勘探、海上巡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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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单一飞行器,到“低空航线系统能力”

政策提出的是“低空航线”,而不是“某一款飞机”。

这背后考验的是完整系统能力:

  • · 飞行平台(如灰鲸 G1、F15)

  • · 地面控制与调度系统

  • · 任务载荷与应用适配

  • · 运维、安全与长期运行机制

也正因如此,未来真正能够承接海洋低空航线的,一定是具备成熟型号 + 行业应用经验的系统级方案提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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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广东已经明确打开了海洋低空经济的政策窗口。

下一步,市场将快速筛选出一个答案:谁的产品,已经在真实海洋环境中“飞过、飞稳、飞久”?

当低空航线成为海洋经济的基础能力之一,真正具备工业级成熟度的无人直升机平台,将率先进入规模化应用阶段。

灰鲸 G1、F15 电动无人直升机,正是为这一阶段而存在的海洋低空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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