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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检察院前检察长陈广的剧情反转,堪称司法界的“黑色幽默”——去年还高调宣传认罪认罚适用率从87.84%飙升至100%,转头自己就因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网友调侃“不知道检察长会不会践行自己推广的制度”。这波操作,恰恰戳中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现实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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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本是好制度:繁简分流让司法资源用在刀刃上,真心悔过的嫌疑人能获从宽,被害人权益也能更快弥补,一审上诉率比普通案件低11.5个百分点就是明证 。但当“适用率”成了炫耀的资本,100%的数字就变了味——法律人士都清楚,没有争议的案件不存在,这般“全员认罪”更像“指标压力下的必然”,难免让人质疑是否暗藏“变相施压”。
作为辩护律师,咱得拎清:该认罪的绝不硬扛,毕竟真诚悔罪能换合法从宽;但不该认的也绝不含糊,遇到为凑指标降低证据标准、把律师当“见证人”的情况,就得敢于据理力争 。制度设计的初衷是“自愿真实”,不是让嫌疑人被迫“认怂”,更不是检察机关打压辩方的工具。
呼吁司法机关别再把认罪认罚率当“业绩广告”了。陈广的案例已经说明:把制度玩成KPI,迟早会被制度“反噬”。让认罪认罚回归本源——该从宽的依法从宽,该斗争的合理斗争,这才是司法公正该有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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