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官司输了未必就没有转机,根据法律规定,只要符合13种情形,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法院应当再审。再审程序又称审判监督程序,是一种特殊的事后纠错机制,牺牲裁判终局性来维护司法正确性,不是独立审级,根据再审法院适用一审普通程序或二审程序。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13种法定情形包括: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书面申请法院调查但未调查;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或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可归责于本人或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超出诉讼请求;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

对于生效的调解书,若当事人能举证证明原审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经法院审查属实的,也应当再审。

符合上述情形申请再审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三点:一是诉讼程序重启,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会中止,追索赡养费、医疗费等案件可不中止;二是可能改判或发回重审,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适用法律错误会依法改判,基本事实不清可查清后改判或发回重审,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则应发回重审;三是保障当事人权益,让其有机会纠正错误裁判,维护司法公正。

证据相关的再审要点也需注意,新证据是指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证据,包括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存在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未被发现的证据,以及原审结束后新形成且无法另行起诉的证据,提交时需说明逾期理由,理由成立法院才会采纳。通常逾期举证会失权,但再审中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法院会采纳并可训诫、罚款。

再审启动路径有三种:法院自行启动、当事人申请、检察机关启动。当事人申请再审一般需在判决裁定生效后6个月内提出,若有新证据、主要证据伪造、据以作出原判决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审判人员有腐败行为等情形,需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案件不适用再审,比如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督促程序等非诉讼程序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以及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书也不能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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