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三里岗镇益安泰大药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321MA492K0J3P,法定代表人 方瑞,企业类型 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2018-01-03, 住所 随县三里岗镇尚店街道95号。

违法事实

现查明,当事人口述称:上述龙泰牌通窍鼻炎片购进单据遗失,只记得是从武汉小药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购进,购进单价是2.7元/盒,销售价6元/盒,涉案药品的货值金额3.3元。因该药品的销售台账遗失,不能确定该药品在超过有效期后是否销售,故违法所得无法准确计算。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了保证药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之规定。结合本案事实,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上述超过有效期的龙泰牌通窍鼻炎片;2.罚款5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随县市监处罚﹝2026﹞60号

处罚机关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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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湖北)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