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江生态检察官的“上游”使命
2024年12月20日,重庆市奉节县检察院检察官在长江沿线实地走访调查。
长江干流重庆段绵延691公里,构筑起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守护这一江碧水、两岸青山,是时代赋予的重大使命。“长江生态检察官”文化品牌应运而生,以“上游”的担当与视野,探索法治护航生态之路,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从一案破局到模式成型
打造生态保护制度样本
2018年4月,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下称“第二分院”)办理的万州段非法采砂码头案,成为“长江生态检察官”文化品牌的起点。彼时,一处盘踞多年的非法采砂码头宛如“江岸疮疤”,白天伪装成普通堆场,夜晚则机器轰鸣作业,油污混杂着生活垃圾漂浮江面,持续侵蚀着母亲河的“肌肤”。
“必须立即行动!”该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多部门联合整改,彻底清除非法装卸设备,受损岸线最终重焕生机。但个案办结后,深层次问题浮出水面——长江生态保护涉及水利、环保、国土等多部门,且各部门内部业务分设、各管一摊,“碎片化”治理困局亟待破解。
同年8月,该院以此为契机,探索将环境资源刑事检察职能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集中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统一行使,“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就此萌芽。“过去刑事、公益诉讼各管一摊,案子办完了,受损生态却未修复。”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副主任邓夏仍记得首次办理“刑事+公益”“一案双查”案件的情景:800余亩林地遭破坏后部分地块长期裸露,该院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不仅追究了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更追索到43万余元生态修复费用。该案获评最高法森林资源民事纠纷典型案例。
2020年1月,重庆市检察院确定由第二分院和万州区检察院先行试点。试点当年,第二分院便从刑事案件中发现公益诉讼线索131条,其中立案8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4件。显著成效让“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迅速赢得多方认可,先后获评重庆市2020年度“我最喜欢的10项改革”、首届重庆市政法领域改革十佳范例,并被最高检写入《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白皮书(2020)》。重庆市委也将其确定为重大改革项目,要求全市复制推广。
2021年3月1日,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同年7月,重庆市检察院决定在全市推行该制度,2023年5月,该院进一步明确内部一体、横向协同、流域协作、数字赋能等11项具体任务,迭代升级为“以公益诉讼为主导,联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一体发力”的生态保护新模式。
从单队攻坚到体系筑防
构建检察方阵全链条保护
“单打独斗解决不了流域性问题。”作为首批长江生态检察官,梁平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幸山崎对新盛河治理感触颇深,更感受到这项制度的文化内涵。这条重庆梁平与四川开江的界河,划出左右岸、串起上下游,让两地紧密相连。几年前,新盛河的水质长期徘徊在劣Ⅴ类,整改后不到半年,水质又从Ⅲ类变回Ⅳ类,一度让幸山崎非常困惑。
“我们沿着河岸排查,发现上游的开江县任市镇老街村缺乏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直排导致水质反复波动。”幸山崎介绍,常规方案是将新修建的污水管网接入污水处理厂,但工程难度大、施工周期长、建设成本高。
困境催生创新。能否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实现基础设施共享?在第二分院指导下,梁平区检察院转变办案思路,主动与开江县检察院推动两地政府协作,促成老街村污水管网“跨省联姻”。这个“一管通两省份”的妙招,不仅让新盛河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还节省了大量建设资金。该案入选川渝检察协作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案例。
新盛河的成功治理,正是“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上下一体、横向协同、联动履职的生动缩影。2023年11月,最高检发布《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意见》,提出要总结推广“重庆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
从最初第二分院抽调32名精兵强将组建首支专业团队,到如今在重庆市检察机关设立44个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一支由377名专业检察官组成的检察方阵已然成形。这一体系不仅在重庆建立起跨流域、跨部门协作机制,更将协同治理的触角延伸至川、黔、鄂、陕等周边省份,实现了从线索移送、案件办理到生态修复的全链条保护。
“守护长江,我们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而是一个体系在发力。”第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军介绍,这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保护体系成效显著,仅该院辖区检察院就办理涉长江流域生态环保案件4622件,其中83件入选市级以上典型案例,5件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法数据库或最高法、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
从理念入心到行动自觉
践行法治文明时代担当
“长江生态检察官”的职责,并未止步于守护绿水青山。流淌在血脉中的长江文化,同样是必须精心守护的宝贵遗产。
作为第五版人民币10元背面的“国家名片”,瞿塘峡风光雄奇,历来是自然造化与人文历史的交汇之地。然而,刻有宋元明清时期13幅题刻、绵延180米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瞿塘峡摩崖石刻,因长期风化侵蚀及管护缺失,部分字迹受损、模糊不清。
转机始于奉节县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监管部门打出一系列组合拳:清理杂草垃圾、新增20处监控、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并邀请专家量身定制保护方案。
千年石刻迎来新生的背后,是“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的再次改革。2021年,第二分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部署开展长江流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探索推动长江生态保护实现三重跨越——从“生态单轨”到“人文生态双保护”的内涵拓展,从个案办理到机制创新的方式升级,从法律监督到文化传承的价值升华。
历时五载,覆盖渝东北全域的文物保护网初步建成。截至目前,检察机关聚焦三峡库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2件,开展诉前磋商9件,推动保护国家级文保单位6件,市级文保单位13件,县级文保单位34件,督促投入财政资金超5000万元用于文物保护。
协作的边界继续拓展。2024年11月,第二分院与湖北省宜昌市检察院建立长江三峡库区文化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将跨流域文物保护提上了新的高度。在渝鄂交界的建南关庙便是跨流域文物保护的受益者。万州区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在交界地带巡查时发现,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南关庙损毁严重,遂将案件线索移送至湖北省利川市检察院。两地检察院跨区域协作后,这座明末清初的古建筑在一个月内重焕生机——院落干净整洁、消防设施齐备、建筑稳固如昔。
从综合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到积极探索跨地域协作;从着力修复受损自然生态,到主动守护悠久的人文根脉,这既是“上游”责任,更是时代使命,“长江生态检察官”文化品牌的内涵也在不断丰富,只为让一江清水永续东流,让千年文脉世代传承。(张博 骆军 武佳佳)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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