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生活中,债务清偿是极易引发家庭纠纷的核心问题: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认定?个人债务是否会牵连共同财产?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偿债边界究竟在哪?2月9日,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民商领域高级律师黄建里、刘美娜受邀做客天津经济广播《城市论语》栏目,围绕婚姻债务中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清偿话题展开专业探讨,结合法律规定与实务经验拆解核心要点,为听众带来实用且易懂的法律指引。
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黄建里、刘美娜律师在广播直播
两位律师在节目中强调,处理婚姻债务清偿问题的核心前提,是先准确界定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这也是划分财产偿债范围的关键。结合《民法典》相关条款,律师明确,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婚内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均属于共同债务,需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而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若无证据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应认定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以个人财产独自清偿,不得牵连另一方的个人财产。
针对实务中常见的债务清偿争议,两位律师也给出了实操性建议:一是注重证据留存,借款凭证、转账记录、债务用途证明等材料需妥善保管,这是界定债务性质的核心依据;二是若婚内对债务承担有特殊约定,建议以书面形式明确,避免后续举证困难;三是面对第三方主张债务时,需及时核实债务性质,主动举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特别提醒,婚姻债务的认定与清偿需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切勿混淆共同与个人财产的偿债边界,更不要随意为他人债务签字追认。若遇到婚姻债务相关的法律困惑,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婚姻家事律师,通过合法途径厘清权利与义务。
婚姻的稳定,既需要守护财产权益,也需要厘清债务边界。依法界定婚姻债务、规范清偿方式,才能减少家庭矛盾,让婚姻关系在理性的法律框架下更稳固。
更多精彩,请听现场专访音频回放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