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1947年腊月,地点在苏北淮安。
这事儿要是往回倒腾,说起李凤岐当年咋从阎王爷手里抢回一条命,最要紧的物件,还真不是鞋底下踩着的那张城防图,也不是后来割绳子的那把小铲子。
居然是一碗饭。
一碗本该由还乡团亲戚送他上路的“断头饭”。
正是这碗饭,成了救命稻草。
但这事儿绝不仅仅是命大,而是那个节骨眼上,李凤岐和送饭那位,俩人都走了步险棋,而且都走对了。
故事得从那个擦黑的傍晚聊起。
那会儿淮安城里的空气紧得能拧出水来。
国民党那边弄了个“十户联保”,一家出事,九家跟着倒霉。
整个县城跟铁桶似的,连只麻雀飞进去都得被薅掉几根毛。
李凤岐这次领的是个独狼活儿——单枪匹马进城。
上头话讲得很直白:摸清楚城里兵力咋摆的,要是能顺手搞到马厂据点的调兵时间表就更好了。
这活儿烫手。
好在老李是个老江湖,早先在联防队干过,抗战那会儿就在鬼子眼皮底下转悠,属于那种把脑袋拴裤腰带上讨生活的主儿。
那天白天的活儿干得那是相当漂亮。
一会装成苦力混进码头,一会蹲大烟馆墙根底下听墙角,甚至连荒废的城墙都爬了一遭。
眼瞅着天黑了,东西也到手了:图纸塞进了鞋底子,调防表缝进了棉袄里。
按说这会儿就该脚底抹油——溜了。
可偏偏就在这档口,他脑子一热,干了件悬事:瞅了一眼墙上的通缉令。
就这一眼,坏菜了。
看见了战友的名字,脚底下就绊住了。
正好在巷子口,跟个熟脸撞了个满怀。
冤家路窄,这人早先跟他住隔壁,如今混成了还乡团的小头头。
俩人擦身而过。
老李没敢回头,可耳朵里钻进来一句让他后背发凉的嘀咕:“哎?
这背影咋这么眼熟呢?”
这哪是嘀咕,这就是催命符。
李凤岐心里跟明镜似的:不敢停,必须立马出城。
他脚下生风,一口气跑到徐杨岔路口。
本来寻思天都黑透了,还乡团的巡逻队早该回去搂媳妇睡觉了。
谁知道千算万算,漏算了俩字:点背。
路口那儿杵着十几个马厂据点的团丁,跟在那儿专门等他似的。
灯笼火把一照,那个旧邻居直接炸了窝:“快摁住他!
这就是联防队的李老四!”
既然漏了相,那就别磨叽了。
跑吧。
枪声在旷野里爆豆似的响起来。
老李跑得快,可徐杨路这片地界他生疏。
脚底一打滑,人直接栽进水沟里,紧跟着后背就挨了结结实实一枪托,脑瓜子当时就嗡嗡的。
若是那帮团丁当时扣了扳机,这故事也就剧终了。
但这帮人也是肉体凡胎,想着升官发财。
抓个活蹦乱跳的李凤岐,那赏钱可比死尸厚实多了。
人被捆得跟粽子似的押到了张桥村,关进了一户姓吴的人家,户主叫吴必荣。
这地方,就是整个局势翻盘的关键点。
吴必荣啥身份?
这家的男人,巧的是,他跟那个抓人的还乡团头目还沾亲带故。
照常理说,这时候为了撇清干系,为了给“老总”们表忠心,老吴躲都来不及,甚至该上去补两脚。
可老吴没动。
听见“李凤岐”这三个字,他眼神晃了一下。
这一晃,心里头已经是翻江倒海。
一边是“共匪”,救人得掉脑袋;另一边是乡里乡亲,这“李老四”平日里啥样人他也晓得。
更要命的是,老吴心里有杆秤:国民党这兔子尾巴还能长得了吗?
今儿个帮了还乡团,明儿个要是变了天,这后账咋算?
老吴咬了咬牙,有了主意。
他端着一大碗冒热气的高粱饭进了柴房。
理由找得那是滴水不漏:“表哥,虽说是犯人,也是乡亲,都要上路的人了,总不能做个饿死鬼。”
那个还乡团表哥正做着升官梦,也没多琢磨,挥手放行。
柴房里黑灯瞎火,俩人大眼瞪小眼。
老吴把碗递过去,嘴上说着场面话,眼珠子却死盯着老李,最后压着嗓子挤出一句:“这饭,你得慢点嚼,仔细吃。”
话里藏着玄机。
老李那是干啥吃的?
听话听音儿。
他忍着浑身骨头散架的疼,手指头往碗底一探。
指尖碰到个硬邦邦、凉飕飕的玩意儿。
是一把修脚用的小铲刀。
这本是老李以前随身的物件,不知咋的落到了老吴手里,或者是老吴特意翻出来塞进去的。
这把不起眼的小刀,就是活路。
接下来的半个钟头,是老李一个人的独角戏。
外头猜拳行令,那帮人正提前庆功呢。
他们盘算着老李插翅难飞——反绑着手,门口有岗,明天一早镇长还要来提人。
可老李在盘算另一码事:咋溜。
走正门?
那是找死。
看守虽说喝高了,枪栓可没关。
挖墙?
时间不够。
唯一的生路在头顶上。
这破草房有些年头了。
老李刚被推进来那会儿,眼角扫过房顶,瞅见有块承重的木板好像有点松。
他缩在草堆旮旯里,背着手,用那把沾着饭粒的小刀,一点一点磨绳子。
绳子粗,勒得手腕钻心地疼,可他不敢停,更不敢急。
这夜深人静的,绳子崩断的声音要是大了,那就是晴天霹雳。
总算,手解脱了。
这时候,外头酒喝得正嗨。
老李没敢大动静,揉了揉发麻的手指头,收好小刀。
他跟只野猫似的,悄没声地摸上房梁。
轻轻一顶,那块虫蛀的烂木板就动了。
机会就这一把。
他猛地一发力,掀开茅草和木板,整个人跟弹簧似的窜了出去,落地顺势一滚,躲进了鸡窝后面的阴影里。
“人没了!
李凤岐跑了!”
后头这一嗓子,炸了营了。
这会儿,摆在老李面前的是第二道鬼门关:往哪边撤?
人的本能反应是往宽敞地方跑,离这帮阎王越远越好。
可老李偏不。
他听着后头的脚步声和火把呼呼燃烧的动静,走了步让人看不懂的棋:一头钻进了村南边的乱坟岗子。
为啥选这鬼地方?
这是把人心给算透了。
追他的团丁都是本地土著,甚至是邻村熟脸。
那年头的乡下人,骨子里怕鬼神,觉得晦气。
乱坟岗,大半夜,阴森森的。
老李赌的就是这帮孙子不敢进坟圈子翻。
他扒拉开一个塌了一半的老坟头,把自己整个人埋进那个半敞着的墓坑里,脸贴着冰凉的烂泥,就留一只眼珠子在那瞄着。
没多大功夫,追兵到了。
火把的光就在坟圈子外头晃荡。
“妈了个巴子的,死哪去了?”
“翻坟头干啥?
谁敢往这死人堆里钻!”
“真晦气,不找了,去那边瞧瞧!”
那几句骂骂咧咧的声音,就在离他几步远的地方停下了。
这一把,赌赢了。
要是当时慌不择路往野地里跑,几百米开阔地,十几杆枪瞄着,再加火把照亮,早就被打成筛子了。
但他就是钻了敌人胆小迷信的空子,在这个死人住的地方,给自己捡回了一条命。
那天晚上,老李在坟坑里趴了好几个时辰。
直等到后半夜,村里没动静了,连看家狗都睡死了,他才从土堆里爬出来,拖着满身泥和伤,一步三晃地钻进林子,这才算彻底脱了险。
这么多年过去,再回头看这段往事,你会觉着,所谓的“传奇”,其实就是由一个个刀尖上的选择拼凑起来的。
吴必荣那碗饭,是良心和算计的混合体;老李掀房顶,那是观察力和胆量;最后钻乱坟岗,那是玩心理战的高手。
这三环,只要断一环,李凤岐就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
那句“饭要仔细吃”,听着轻描淡写。
但在1947年那个寒冬腊月的晚上,这几个字,就叫过命的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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