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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城镇化波澜壮阔的进程中,“县改区”与“县改市”作为两种核心的县级行政区划调整模式,常被公众混为一谈。实则二者在法理根基、战略导向、权限配置与发展逻辑上存在本质分野。依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4号)、民政部《设立县级市标准》(民发〔2019〕103号征求意见稿)、国家发改委《“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等权威文件,并结合杭州余杭(县改区)、江苏昆山(县改市)、成都双流(县改区)等典型案例交叉印证,本文系统辨析二者差异,揭示其背后国家治理的深层逻辑。

一、法理定位与战略初衷:融入都市圈与培育增长极

“县改区”的核心逻辑是“空间整合”。依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七条,其本质是将原县行政区域整体划入市辖区序列,成为地级市或直辖市的有机组成部分。此举旨在破解“市县同城”“城乡割裂”困境,强化中心城市辐射力。如2001年余杭县撤县设区,直接服务于杭州“城市东扩、旅游西进”战略,为未来科技城、云城等市级重大平台落地扫清行政壁垒。国家发改委《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明确要求“慎重从严把握撤县设区”,强调其必须“有利于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要素配置效率”,杜绝“摊大饼”式扩张。

“县改市”(即“撤县设市”)的核心逻辑是“能级跃升”。依据民政部标准,其指撤销县建制,设立县级市,行政级别不变但功能定位升级。此举旨在赋予经济强县更大发展自主权,培育县域经济增长极。1989年昆山撤县设市,正是为突破苏州代管体制束缚,自主对接上海资源,奠定“全国县域经济第一县”基石。2010年国家重启县改市审批后,《设立县级市标准》明确要求“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城镇化率等指标显著高于县域平均水平”,凸显其“择优赋能”导向。二者战略目标迥异:县改区重在“融入中心”,县改市重在“做强自身”。

二、行政隶属与治理结构:条块重构与自主强化

县改区后,原县政府转为区政府,法律地位发生根本转变。依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四条,区政府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关(实践中行使县级职能),重大决策、干部任免、规划审批深度嵌入市域体系。成都双流县2015年改区后,其国土空间规划不再独立报批,而是作为《成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由省政府审批;原县属局委办主要负责人任免需征求市委组织部意见。治理重心同步转向:农业农村局职能大幅收缩,城市管理、住建、交通等部门编制扩充,“街道办+社区”城市治理架构全面铺开。

县改市后,县级市政府作为独立行政主体地位强化。依据《地方组织法》,市政府仍是县级政权,但通过“强县扩权”获得实质性提升。如2006年义乌撤县设市后(注:义乌1988年撤县设市,此处以扩权政策为例),浙江省赋予其“除规划、重要资源配置外,享有与设区市同等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可自主设立海关办事处、外汇管理支局等机构,中小企业审批无需经金华市转报。机构设置更趋城市化:普遍单设“大数据管理局”“营商环境建设局”,但保留“乡村振兴局”以统筹城乡。这种“扩权不升级”模式,既避免行政层级膨胀,又破解“小马拉大车”困境。

三、规划权限与空间治理:市级统筹与县域自主

空间规划权变更是二者最显著差异。县改区后,原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权收归市政府,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权上移。广州增城县2014年改区后,新塘枢纽片区规划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直接主导,确保与广州东部中心战略无缝衔接。土地管理逻辑同步转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纳入市级“大盘子”统筹,优先保障地铁、TOD等市级项目;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程序更趋规范,但农民权益通过市级补偿标准提升得到保障。

县改市后,县级市保留完整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报批权(报省政府审批),在符合省级“三区三线”前提下拥有较大自主空间。昆山市可自主审批开发区控规调整,快速响应企业用地需求;在土地出让金使用上,县级留存比例通常高于原县(如浙江部分县级市达80%),专项用于市政设施补短板。但需严守红线: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等刚性约束与县时期无异,自然资源部2023年督察通报即对某县级市违规调整永久基本农田行为予以纠正,彰显“扩权不越界”原则。

四、经济社会权限与资源逻辑:协同共享与自主配置

财政体制差异深刻影响发展动能。县改区后,财政全面纳入市级“一本账”管理,但市级通过转移支付、专项债券倾斜予以补偿。杭州市对余杭区连续五年安排“城西科创大走廊”建设专项资金,2023年达42亿元,体现“市级赋能”。社保、医保、养老金标准全面对接市区水平,增城区改区后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升至860元/人·年,与广州市区完全一致。

县改市后,财政自主性显著增强。县级市预算编制、税收征管、专项资金使用拥有更大裁量权,可自主制定产业扶持政策(如人才补贴、研发补助)。昆山市设立“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年投入超30亿元精准滴灌企业;在招商引资中,项目准入审核周期平均缩短30%。但需注意:重大政策仍需报地级市备案,且“县改市”不改变由地级市代管的隶属关系,如昆山市仍由苏州市代管,接受苏州市业务指导。

五、适用条件与政策演进:审慎优化与精准赋能

国家对两类调整的审批逻辑截然不同。县改区审批日益审慎:2020年民政部明确要求“严格控制撤县设区”,重点评估“是否有利于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是否具备人口产业承载力、是否守住耕地红线”,2022年全国仅批复2例(呼和浩特长武川县部分区域划入赛罕区等)。此举旨在遏制盲目扩张,推动城镇化从“速度型”转向“质量型”。

县改市审批则走向“精准滴灌”:重启后标准大幅提高,要求“地区生产总值超300亿元、城镇化率超50%、建成区人口超20万”等硬指标,并优先支持中西部地区、边境口岸、资源枯竭转型地区。2018—2023年,全国仅批复15个县改市(如新疆胡杨河市、湖北汉川市),凸显“少而精、优而强”导向。政策深意在于:县改区服务都市圈战略,县改市激活县域内生动力,二者共同构成中国城镇化“双轮驱动”格局。

六、现实挑战与治理启示

两类调整均面临转型阵痛。县改区需破解“半城市化”困境:原县域农村区域占比高(如部分新设区农村人口仍超30%),若简单套用城市管理模式,易引发集体资产处置纠纷。成都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制度,保障农民权益,提供有益借鉴。县改市则需警惕“权限虚置”:若缺乏省级实质性授权,“县级市”易成“空牌子”。义乌通过四轮“强县扩权”将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印证“权限落地”关键在机制设计。

结语:在治理现代化中各展其长

“县改区”与“县改市”绝非简单的名称替换,而是国家基于发展阶段、区域禀赋与治理需求作出的战略抉择。前者以“融入”促协同,助力中心城市提升综合承载力;后者以“赋能”激活力,培育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今天,二者共同服务于“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核心要义:县改区让城乡居民共享更高品质的公共服务,县改市让县域民众在家乡实现更充分的发展。正如《“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所强调:“优化行政区划设置,重在提升治理效能与服务民生”。唯有恪守“有利于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增进人民福祉、有利于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准则,方能在行政区划调整的宏大叙事中,书写出城乡融合、区域协调的中国智慧。当余杭的科创脉搏与杭州主城同频共振,当昆山的制造引擎在自主轨道上全速奔腾——这不仅是行政区划的变迁,更是一个文明古国在现代化征程中对“空间正义”与“发展公平”的深刻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