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商业诋毁律师 #不正当竞争纠纷律师 #广州知识产权律师 #林智敏律师 #反不正当竞争法 #企业名誉权维权
一、案子是怎么来的
去年,一家广州的家居企业找到我。他们被同行告了,原告是持有驰名商标的老牌家居卖场,开口索赔80万。
起因是一条短视频。我客户在自己的自媒体账号上,拍了原告的经营场所当背景,旁白里说了几句不太中听的话,大意是劝客户别去传统展厅,要找源头工厂。原告认为这是在诋毁他们商誉、攀附他们名气,起诉到了法院。
案子本身不算复杂,但这类新媒体环境下的“隔空喊话”式竞争纠纷,这几年越来越多。怎么定性、赔多少,边界在哪里,其实很多企业心里没底。客户找到我时,压力不小——80万索赔,加上对方是驰名商标,谁听了都得捏把汗。
二、我们的思路:不纠结细节,先定调子
接手之后,我们没急着去抠视频里的每一个措辞是对是错。这类案子,越抠细节越被动。我们定了三条线:
第一,把战场拉到“不正当竞争”这个范畴里来。
原告一开始可能还有商标侵权的想法,但庭审时明确只主张不正当竞争。这对我们是好事。商标侵权是“你别碰我东西”,边界清晰;不正当竞争是“你这事干得不地道”,标准相对模糊。模糊,就有辩论空间。
第二,把“诋毁”和“评论”切开。
我们反复看那条视频,核心信息其实是“我们源头工厂,价格有优势”。这属于商业评论,不是无中生有。原告说这是诋毁,但法律上讲商业诋毁,得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我们没有编造,只是在表达上有点“糙”。
更重要的是,原告是驰名商标,商誉积累了多少年,一条自媒体视频就能把它砸了?原告自己也拿不出证据,说商誉受了多大实际损失。
第三,盯着赔偿额打。
80万怎么算出来的?原告列了一堆,但很多跟这条视频没什么直接关系。我们一项项质证,逼着法院去审视这个数字的合理性。我们的逻辑很直接:就算侵权成立,也得罚当其过。
三、判决怎么说
法院最后认定了构成商业诋毁。这一点我们有预期,毕竟有些措辞确实越界了。但在责任承担上,法院基本采纳了我们的观点:
赔钱?赔。但只判了8万。
道歉?不用。法院认为经济赔偿足够弥补,没必要再公开道歉。
这个结果,客户是满意的。80万变8万,案子结了,面子上也没太难看。
四、回过头看,这个案子有意思在哪
如果只是说“我们帮客户省了72万”,那太浅了。这类案子真正值得琢磨的,是几个老问题在新媒体时代的新解法:
第一,商业评论和商业诋毁的边界在哪儿?
法院这次的态度很明确:你可以拿自己和对手比,但不能把事实和贬损搅在一起,更不能打着评论的旗号截流客户。这条线,画得还算清楚。
第二,赔多少才算合理?
原告要80万,是诉讼策略,给你留砍价空间。我们打掉的,不只是数字,是“损害必须量化”这个逻辑。你说你损失了80万,证据呢?没有证据,法院就只能酌定。酌定的结果,就是8万。这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漫天要价,未必能落地。
第三,为什么没判道歉?
有人可能觉得,诋毁别人商誉,道个歉不过分。但法院这次没支持,背后是比例原则——赔了钱,停了手,够了。这也提醒企业,商誉侵权确实要赔,但法律不会让你为一句过头话付出一辈子的代价。
五、一点办案体会
这类案子,现在越来越多。自媒体门槛低,谁都能拍两条视频说几句,但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一旦上了法庭,就不是删视频能解决的事了。
我们这行的价值,说到底不是帮客户“打赢”每一个字,而是在法律框架里,帮他找到那个最有利的位置——既承认问题,也不被问题压垮。
关于作者
林智敏,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入行至今,主要做两件事:一是刑事辩护,二是民刑交叉争议解决。这些年办过的案子,从复杂的商事犯罪到重大合同纠纷,类型杂,但内核相通——都是在混乱中帮当事人理出一条清晰的路。
我不太喜欢把问题复杂化。法律难题看起来千头万绪,背后往往有结构可循。我的工作方法,就是把这些“混沌”拆开、捋顺,变成客户看得懂、能决策的战略地图。这篇文章里的思路,也是这么来的。
如果您对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或类似的企业名誉纠纷有疑问,欢迎通过平台搜索“林智敏”,与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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