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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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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紫牛新闻报道,节后的复工潮涌动,当无数劳动者踏上返岗之路时,江苏如皋市白蒲镇54岁的木工陈云清,却踏上了艰难的“退钱”之路。

去年10月,陈云清与南通首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劳务合同:每天工资700元,每月保底工作26天。并按合同要求缴纳了一笔20000元的“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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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看合同,确实很有诱惑力,一个月18000多元的收入,还是不低的。即便辛苦一点,对于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来说,还是能够接受的。他们没有技能,只能用体力换取报酬。

然而,对陈云清和他的工友们来说,在被劳务公司送去广东之后,三个多月时间,没有挣到一分钱。回来后,连“保证金”也没保证,公司说只收了5000元,另外15000元被“中间人”拿走了。

也许,从劳务公司最初的想法来看,确实是想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既给陈云清等人找到挣钱的工作,也让公司获得一定的报酬。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这家劳务公司并不是因为接到了活再招人,而是先把人招来,将“保证金”拿到手,再将人员送到广东等地”碰运气“。结果是,在广东猫了三个多月,硬是没有给工人们找到挣钱的工作。

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就通过“中间人”找人,且收取金额不小的“保证金”,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的规定,而且与“中间人”相勾结,已经不是简单的劳务派遣问题,而很有可能涉嫌诈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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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务公司提出的解决方案,要么继续等待,跟着下一批工人去工地,保证金两年后退,要么去起诉“中间人”要钱。也就是说,劳务公司是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用劳务派遣人员的”保证金“,给劳务公司填洞填坑,具有诈骗性质。

殊不知,这些被骗的工人,绝大多数都生活在社会最底层,都是想依靠体力劳动养活自己和家人的。但凡有一定技能者,是不大可能从事此类工作的,也不可能需要通过劳务公司来寻找工作。

只要通过类似劳务公司寻找工作,大多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劳务公司用所谓的合同、待遇承诺等坑害他们,实在太没人性了。劳动监管部门必须介入,在帮助工人们拿回属于自己的”保证金“的同时,要对劳务公司和”中间人“予以严惩。

我们说,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是值得尊敬和尊重的,他们承担了绝大部分其他群体人员不愿从事的工种和劳动,干最重的活、吃最差的饭菜、睡最差的房屋、过最艰苦的日子。如果对他们不给予高度关注与重视,甚至还出现损害他们利益的行为,是绝对不能容忍的,是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予以打击的。

据悉,如皋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经受理了陈云清的投诉材料,承诺将由监察员核实举报情况后立案调查。可以预料,劳务公司的行为,是存在一定欺骗性质的。即便不构成诈骗,也是一种欺骗行为,必须予以处罚。同时,要足额退还各种”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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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劳动监察部门来说,既然问题已经发生,且性质比较严重,就一定要认真调查与核实。如果调查结果证明劳务公司存在欺骗甚至诈骗行为,就一定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拆东墙、补西墙现象严重,还要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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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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