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已“注销”却仍挂保护牌,村民被砸身亡,责任谁来扛

2024年6月21号傍晚六点多,广西融安县东起乡红日村上大陂屯的村民黄某祥参加完村里一户人家的白事宴席,正往家走,突然一根粗大的枯枝从头顶掉下来,直接砸中他的脑袋,人当场就不行了,这棵树有160年树龄,是枫香古树,树干上还挂着2018年县林业局挂的“广西古树名木保护牌”。

这件事其实早有迹象,今年四月中旬,村里就发现这棵树曾经压坏过民房,随即上报给乡林业站,四月二十二日,乡里又转报给县林业局,五月十六日,村委会按照程序提交了古树名木死亡确认决定书,五月二十八日,县林业局在内部系统点击注销,但没有通知村里和乡政府,也没有派人去修剪树枝或设置围栏,连那个明显的保护牌子都没摘掉,结果一个月后枯枝掉落,导致人员伤亡。

出事以后,县林业局表示那棵树已经注销了,不算古树了,他们觉得没有责任去管,可是法院的看法不一样,法律规定县林业局是法定的管理单位,不能因为在系统里点了一下就不再负责,注销只是内部的一个步骤,对外并没有法律效力,那块牌子还挂在树上,老百姓看到就自然认为这棵树有人管理、是安全的,而且它之前就已经砸坏过房子,说明危险早就存在,他们却一直没有处理,这属于重大过失。

我想了想,问题不是谁故意做错事,而是整个流程卡住了,基层干部习惯把系统完成当成事情办完,觉得点完按钮就万事大吉,可现实不是电脑程序,风险不会因为后台数据变了就自动消失,树还在那儿,牌子还在那儿,人路过时照样会抬头看一眼,这本身就是一个默认的信号,它受保护,它安全,你既不摘掉牌子,也不发布公告,等于默许大家继续把它当作无害老树对待。

类似的事情还有不少,去年在云南的一个县里,一棵挂了牌的古榕树掉下枯枝砸伤了小孩,林业局一直拖着没处理,最后法院判他们承担主要责任,区别在于这次这棵树虽然“死”了,但没人告诉村民它其实真的死了,有些干部怕担责任,干脆不动手去管,结果小隐患变成了大事故,全国有五百多万棵古树名木,其中八成分布在农村地区,但真正能进行日常巡查的专职人员却非常少,一个县的林业局可能只有两三个人负责全县的古树,根本忙不过来。

一审法院判了十八万多赔偿,县林业局担七成,村民小组担三成,二审维持原判,2025年就生效,现在树被砍掉,那块旧保护牌还挂在残干上,像一句没说完的话,村里老人说这树夏天遮阴,过年挂红布条,大家敬它,没人想到一块铁皮牌子最后成了要命的幌子。

黄某祥走的那条路,很多人天天经过,树还没倒下来,树枝先掉落了,人没来得及防备,命就丢了,系统里它被注销掉,现实中它还立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