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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巩留县蝶湖周边部分道路临时管制的公告

为保障巩留县2026年“蝶城非遗闹元宵·策马奔腾开新篇”元宵节民俗展演活动、“我们的节日·元宵节”游园会文明实践活动及元宵晚会的顺利进行,巩留交警将对蝶湖周边相关活动区域进行临时交通管制。现将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彩排

管制时间:

2026年3月1日-2日10:00-18:00

管制路段:

1.雪岭路(中天世纪城东门路段)

2.雪岭路与和平四路

3.和平四路与和平五路

4.和平四路与秀街(幸福二路)

栖湖湾北门、西门;中天世纪城东门出行请选择合适路线绕行路线。

二、活动演出

管制时间:

2026年3月3日,早上09:00-15:00

管制路段:

1.东二路与团结路十字路口

2.文化路与团结路十字路口

3.团结路高级中学公租房路口

4.雪岭路与和平三路路口(南侧)

5.和平三路与和平四路楼口(南侧)

6.和平四路与和平五路路口

7.和平四路与幸福二路路口

中天世纪城南门、东门;栖湖湾西门、北门出行请选择合适路线绕行。

三、晚会活动

管制时间:

2026年3月3日,下午18:00--晚上23:00

管制路段:

1、和平四路与和平三路

2、和平四路与和平五路

3、和平四路与幸福二路

4、和平四路与雪玲路路口

栖湖湾北门出行请选择合适路线绕行。

四、管制要求:

1.严禁在管制路段停放车辆,请选择就近小区、停车场停车

2.提前规划出行路线,雨雪天气降速控距慢行。

望广大群众积极配合交通管制工作,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让我们共度一个欢乐、祥和的元宵节!

巩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2月28日

巩留县公安局关于社火活动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确保《巩留县2026年“蝶城非遗闹元宵、策马奔腾开新篇”元宵节民俗文化展演活动》安全顺利举行,维护活动现场及周边区域空中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活动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社火活动举办当日及集中展演时段2026年3月3日10:00至23:00

二、管控区域

社火巡游路线、展演场地及周边半径1公里范围内空域具体范围:东二路十字路口、团结东路、文化路与团结路十字路口、团结路与雪岭路丁字路口、雪岭路与和平四路T字路口、和平四路、和平五路、秀街、蝶湖公园及社火巡游沿线、人员密集区域、党政机关、公安局、武装部、监所、加油(气)站、广场、公园等重点部位上空。

三、管控对象

无人机(含航拍、穿越机等)、航模、动力伞、三角翼、热气球、飞船、空飘气球、风筝、孔明灯、滑翔伞等各类“低慢小”航空器与空飘物。

四、管控措施

1.管控期间,在上述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飞行、施放“低慢小”航空器。

2.因应急救援、新闻直播、安保等特殊确需飞行的,除了军用、警用无人机以外,其他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拟飞行前1日12时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UOM平台),经批准后方可实施,起飞前必须向新和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报备并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区域和高度飞行。

3.公安机关将启用反制设备巡查处置,对违规飞行的“低慢小”航空器依法采取拦截、迫降、扣押并追究法律责任。

五、公众责任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主动配合公安机关管理,如发现违规飞行行为的,可拨打110举报。

联系人:治安管理大队 王警官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巩留县公安局

2026年2月28日

巩留零距离巩留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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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冯 黛 江饿勒

●责编 朱 婷 吕佳齐

● 审核 唐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