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世超律师自2022年起于河南达兴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承办案件超100件。他深耕建设工程领域,擅长房产、合同等纠纷。在某建工纠纷再审案中,为委托人减损上千万元。其秉持“精益求精,以专业立身,良知执业,不负所托”的理念。
"一、专业资质与多元领域
鲁世超律师于2022年开启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410xxxxxxxxx7858,现就职于河南达兴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洛阳,联系地址位于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国际西区CPL-1201室(市民之家南)。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鲁律师深耕建设工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70余件,其中房产案件占比约50%。同时,在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上也经验丰富。此外,在人身损害领域,尤其是交通事故案件(占比约5%)及保险纠纷等关联案件处理上,他也具备突出专业能力。
二、建工纠纷案例背景
该案件源于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实际施工人李XX主张被告支付工程款、保证金及停工损失。一审判决部分支持了李XX的诉讼请求,XX公司、XX公司等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中关于停工损失、保证金返还等判项,但对工程款数额进行了部分调整。XX公司、XX公司仍不服,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获得提审。再审申请人主要提出复工后的工程款应据实结算、已支付的部分款项应从欠付工程款中扣除以及判决承担80万元停工损失缺乏依据等诉求。
三、代理策略与成果
鲁世超律师在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案经过省高院的两次再审,第一次判决委托人需支付停工损失1000万元。经省高院再审审查后发还一审法院重新审理,重审一审阶段,鲁律师通过辩论和代理意见,使法院将原判令委托人承担的停工损失1000万元改判为80万元。对于三百多万元的已付材料款,重审一审、重审二审均未认定,经鲁律师代理,省高院提审此案,最终依法将三百余万元的已付材料款予以抵扣。该案最终为委托人减损920万元停工损失和300余万元的已付材料款,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专业认可与客户群体
鲁世超律师通过在这起复杂建工纠纷中的出色表现,展现了他在专业领域的深厚功底和卓越能力,得到了客户及司法系统的认可。他高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其“精益求精,以专业立身,良知执业,不负所托”的执业理念。他的核心客户群体主要集中在建设工程、房产等领域的企业和个人,这些客户信任鲁律师的专业能力,委托他处理各类纠纷,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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