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案件中,家属最容易犯的3个错误——一位刑事律师的血泪忠告
作者:朱斌 | 深圳刑事律师,专注职务犯罪辩护
一、引言:慌乱是家属最大的敌人
"朱律师,我丈夫被留置了,我该怎么办?"
接到这个电话时,我能感受到电话那头传来的颤抖和恐慌。这是每一个职务犯罪家属的常态——突然之间,家里的顶梁柱被带走了,电话打不通,人见不到,消息全无。整个世界仿佛在一瞬间崩塌。
在这种极端压力下,家属会本能地做出各种反应。有些反应是理性的、有益的;但更多的反应是慌乱的、危险的,甚至会把整个家庭拖入更深的深渊。
我执业二十年,代理过上百起职务犯罪案件,见过太多家属因为一时慌乱,犯了不该犯的错误。有些错误可以挽回,有些错误一旦犯下,就再也无法弥补。今天,我把最常见的三个错误总结出来,希望每一个正在经历这场风暴的家属,都能避开这些坑。
二、第一个错误:四处托关系"捞人"
- 家属的典型反应
家人被留置的消息传来,家属的第一反应往往是:找人!找关系!把人弄出来!
于是,各种"关系"被调动起来:
- 找亲戚,看有没有认识纪委的人;
- 找朋友,打听有没有内部消息;
- 找"能人",听说某某能"摆平"这种事;
- 甚至在网上搜索"职务犯罪捞人",被各种中介、掮客盯上。
钱,源源不断地花出去。请客吃饭、送礼品、给"活动经费",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家属的想法很简单:只要能把人弄出来,花多少钱都愿意。
- 为什么这种做法99%没用?
第一,留置是法定程序,不是某个人能决定的。
根据《监察法》,留置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程序非常严格,不是某个领导一句话就能放人的。
第二,职务犯罪案件的决策链条很长。
从办案人员到科室负责人,到分管领导,到主要领导,再到上一级监委,层层审批。即便某个人想帮忙,他也决定不了什么。
第三,真正能影响案件的人,不会为了你那点钱冒险。
职务犯罪案件社会关注度高、风险大。真正有影响力的人,不会因为几十万、上百万的"好处费",拿自己的政治生命和人身自由冒险。
- 为什么这种做法反而有害?
第一,人财两空。
那些声称"有关系能捞人"的,多半是骗子。他们利用家属的焦虑心理,编造各种理由要钱:"需要打点领导""需要疏通关系""需要交保证金"。钱到手后,人照样出不来,骗子也消失了。
我见过太多这样的案例。有家属花了80万,结果人还是被移送检察院;有家属被连续骗了三次,损失200多万,最后发现"中间人"根本不认识任何领导。
第二,家属可能涉嫌行贿。
你给"中间人"的钱,如果中间人真的拿去行贿,你也成了行贿共犯。本来只是当事人一个人的事,结果家属也进去了。
第三,可能被视为干扰调查。
你到处找人打听消息、试图"活动",监委可能认为你在干扰调查、对抗组织审查。这不仅对当事人不利,家属自己也可能被约谈、甚至被留置。
- 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相信法律,配合调查,是最好的选择。
留置是调查措施,不是惩罚措施。监委调查的是事实,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该放的会放,该移送的会移送。不是靠关系能左右的。
家属应该做的,是聘请专业律师,了解法律程序,在合法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权益。而不是把希望寄托在虚无缥缈的"关系"上。
三、第二个错误:转移财产"保钱"
- 家属的典型反应
当事人被留置后,家属往往会想:先把钱转走,组织就查不到了。等风头过了,再慢慢花。
于是,各种转移财产的操作开始了:
- 把银行账户里的钱,转到父母、兄弟姐妹名下;
- 把房产过户给子女;
- 把股票、基金变现,取出现金藏在家里;
- 把贵重物品转移到亲戚家。
家属的想法是:钱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转走了就不是当事人的了,组织查不到,也追不了。
- 为什么这种做法太天真?
第一,监委有权查询、冻结被调查人的所有账户,包括关联账户。
根据《监察法》,监委可以查询、冻结被调查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的账户。你把钱转到谁名下,监委都能查到。
第二,银行交易记录是永久保存的。
你什么时候转的钱、转到哪个账户、转了多少钱,银行记录一清二楚。监委可以倒查多年的交易记录,转移财产的行为根本藏不住。
第三,违法所得不管转到谁名下,都会被追缴。
根据《刑法》和《监察法》,违法所得应当予以追缴。不管财产在谁名下,只要是违法所得,都会被追缴回来。转移财产,只是徒劳。
- 转移财产的后果有多严重?
第一,钱照样被追缴。
转移出去的钱,监委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冻结、扣划。不仅转出去的钱要回来,还可能把接收钱的亲属账户也冻结。
第二,家属可能涉嫌犯罪。
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隐匿,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最高判7年。
第三,影响当事人的态度认定。
转移财产被视为对抗组织审查,会影响当事人的态度认定,量刑时从重处罚。
- 一个真实的血泪案例
某医院院长被留置后,妻子把账户里的200万转到弟弟名下。她以为这样安全了,结果:
- 监委通过银行流水发现了这笔转账;
- 200万被冻结、追缴;
- 妻子因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刑;
- 院长的态度认定受影响,量刑时从重。
本来只是院长一个人的事,结果妻子也进去了,钱也没保住,家庭彻底破碎。
- 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如实说明财产来源,合法财产提供证明,违法所得配合追缴。
- 对于合法收入,准备好工资单、合同、纳税记录等证明材料;
- 对于违法所得,配合监委追缴,争取态度认定;
- 对于财产性质有争议的,在律师指导下提出异议,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转移财产,不仅保不住钱,还可能把家属自己也搭进去。这是最不划算的选择。
四、第三个错误:串供、毁灭证据"保护"当事人
- 家属的典型反应
有些家属为了"保护"当事人,主动帮他隐瞒事实、伪造证据、甚至威胁证人。
具体表现包括:
- 隐瞒事实: 监委询问时,帮当事人隐瞒收过钱的事实;
- 伪造证据: 帮当事人伪造合同、发票、借条等,证明钱是借的不是收的;
- 联系证人: 帮当事人联系行贿人,让行贿人改口供或翻证;
- 毁灭证据: 把账本、文件、聊天记录烧掉、删掉或藏起来。
家属的想法是:只要证据没了,组织就定不了罪,当事人就能出来。
- 为什么这是最危险的错误?
第一,串供、毁灭证据、妨害作证,都是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
- 毁灭、伪造证据罪:最高判3年;
- 妨害作证罪:最高判7年;
-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最高判3年。
本来只是当事人一个人的事,结果家属也涉嫌犯罪,双双入狱。
第二,现代技术手段下,证据很难真正毁灭。
你以为烧掉的账本,可能有复印件、扫描件、电子备份在别处;你以为删掉的聊天记录,运营商服务器上还有保存;你以为改口的证人,监委可以通过其他证据印证。
第三,一旦被发现,当事人的处境更糟。
串供、毁灭证据被视为严重对抗组织审查,不仅不能帮助当事人脱罪,反而会让监委更加坚定地查处,量刑时从重处罚。
- 一个真实的血泪案例
某局长被留置后,妻子为了"保护"他,做了三件事:
- 把家里的账本烧掉了;
- 给行贿人打电话,让他"千万别承认";
- 伪造了一份借款合同,想证明某笔钱是正常的借款。
结果:
- 账本虽然烧了,但监委通过银行流水和其他书证,还是还原了事实;
- 行贿人接到电话后,主动向监委交代了被威胁的事实;
- 伪造的借款合同被鉴定为假,成为加重情节;
- 妻子因为毁灭证据罪、妨害作证罪被判刑;
- 局长的态度认定极差,量刑时从重。
一个家,两个人,全进去了。
- 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如实配合调查,不要隐瞒,但也不要主动交代组织没掌握的问题。
- 监委询问时,如实回答知道的事实,不要编造、不要猜测;
- 不知道的事情,明确说"不知道",不要硬猜;
- 与案情相关的文件、账目,妥善保管,不要销毁;
- 不要主动联系证人,让证人自己决定说什么;
- 有律师的,在律师指导下应对。
五、家属应该做什么?五点建议
说了三个不该做的,再说说应该做什么。
第一,保持冷静,不要慌乱
慌乱是最大的敌人。越慌越容易做错事,越慌越容易被人骗。深呼吸,告诉自己:事情已经发生了,慌乱解决不了问题,冷静才能找到出路。
第二,积极配合调查,如实提供信息
不要隐瞒,但也不要主动交代组织没掌握的问题。回答问题时,知道的说知道,不知道的说不知道,不确定的不猜测。
第三,准备律师委托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委托书等,提前准备好。一旦可以委托律师,立即行动。
第四,保存好相关证据,不要销毁
与案情相关的文件、账目、合同,妥善保管。这些可能是证明当事人无罪或罪轻的关键证据。
第五,照顾好家庭,稳住后方
老人的身体、孩子的学习、家庭的日常,都需要有人照顾。家属的情绪会传递给被留置的人,你越冷静,他越能配合调查。
六、结语:相信法律,相信专业
家人被留置,是每一个家庭的至暗时刻。但越是这种时候,越要保持清醒。
三个错误,千万别犯:
- 不要四处托关系"捞人",99%是骗局;
- 不要转移财产"保钱",钱保不住人还可能进去;
- 不要串供毁灭证据"保护"当事人,这是最危险的。
相信法律,配合调查,聘请专业律师,在合法框架内争取最好的结果。这是唯一正确的路。
我代理过很多职务犯罪案件,见过太多家属从慌乱到冷静、从绝望到希望。每一个相对较好的结果,背后都有家属的理性应对和专业律师的及时介入。
如果你正在面临这种情况,不知道该怎么办,可以私信我。我帮你分析案情,告诉你这个阶段最该做什么、最不该做什么。
职务犯罪辩护,是我的专业。帮家属度过难关,是我的责任。
作者简介: 朱斌,深圳知恒律师事务所律师,专注职务犯罪辩护。2003年开始执业,代理过多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对监委办案程序、职务犯罪辩护策略有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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