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岚县人民法院成功执行一起追缴罚金案。凌晨六点,夜色未褪、寒风刺骨,岚县人民法院闫东东、王峰等执行干警已驱车赶往看守所。他们此行目标明确:在被执行人刑满释放的第一时间,依法督促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罚金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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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被执行人因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判决生效后,其一直未主动缴纳罚金,案件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因被执行人为外省户籍,且长期羁押在看守所,若其释放后离开本地,后续执行极易出现“人难找、财难查”的问题,执行工作将陷入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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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一情况,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果断部署、精准出击。执行法官李旭龙提前与看守所沟通对接,精准掌握被执行人释放时间。执行干警们早早在看守所办事大厅守候,待被执行人办完释放手续,第一时间出示执行文书,将其带回法院执行局。
被执行人起初心存抵触,以刚释放、身无分文为由推脱。执行干警一方面出示案件卷宗,阐明拒不履行将面临的信用惩戒与法律强制措施;另一方面耐心劝导其放下包袱、正视责任,以主动履约为回归社会开好头。经过一上午的耐心沟通劝导,被执行人充分认识到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主动联系亲属筹款,其家属也积极配合。最终,被执行人将全部罚金足额缴纳完毕,该案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得以快速、高效全额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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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看守所到执行局,是司法权威的持续延伸。此次凌晨执行行动,尽显岚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快”的作风、“准”的举措、“实”的担当,有效堵塞了服刑人员释放后行踪不定导致无法执行的漏洞,切实维护了司法判决的严肃性与执行力,让生效裁判绝不因刑满释放而“打白条”。
来源:岚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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