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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食品一:豇豆长豆角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厦门市翔安区大刘悦心生鲜店(经营者刘海文),产品名称:豇豆长豆角,购进日期:2025年12月3日,不合格项目:灭蝇胺。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5年12月16日,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翔安区大刘悦心生鲜店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经营者刘海文全程配合核查。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5年12月16日,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翔安区大刘悦心生鲜店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告知其应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厦门市翔安区大刘悦心生鲜店购进日期为2025年12月3日的豇豆长豆角产品共购进2.5kg,已销售2.5kg,封存库存0kg。该店已按规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并发布召回公告。

(二)召回情况

该店于2025年12月16日启动召回,向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召回公告和召回计划,召回截止日期2026年1月13日。截至2026年1月13日,共召回0 kg。

(三)原因排查情况

经调查,这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

可能是由于种植户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所致。

(四)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该公司进行整改:

1.立即停售并张贴召回公告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实行召回;

2.告知供应商抽检结果,暂停采购相关产品,要求供应商加强管理,做好收集和保留供货商生产资质及相关供货凭证等工作。

(五)处罚情况

依法不予处罚。

不合格食品二:荷兰豆-约250g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厦门市翔安区大刘悦心生鲜店(经营者刘海文),产品名称:荷兰豆-约250g,购进日期:2025年12月3日,不合格项目:吡唑醚菌酯。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5年12月23日,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翔安区大刘悦心生鲜店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经营者刘海文全程配合核查。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5年12月23日,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翔安区大刘悦心生鲜店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告知其应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厦门市翔安区大刘悦心生鲜店购进日期为2025年12月3日的荷兰豆-约250g产品共购进2.5kg,已销售2.5kg,封存库存0kg。该店已按规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并发布召回公告。

(二)召回情况

该店于2025年12月23日启动召回,向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召回公告和召回计划,召回截止日期2026年1月20日。截至2026年1月20日,共召回0 kg。

(三)原因排查情况

经调查,这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

可能是由于种植户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所致。

(四)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该公司进行整改:

1.立即停售并张贴召回公告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实行召回;

2.告知供应商抽检结果,暂停采购相关产品,要求供应商加强管理,做好收集和保留供货商生产资质及相关供货凭证等工作。

(五)处罚情况

依法不予处罚。

不合格食品三:老姜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厦门市翔安区鑫东林便利店,产品名称:老姜,产品批号:2025年11月10日,不合格项目:铅。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5年12月19日,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翔安区鑫东林便利店(被核查处置单位)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5年12月19日,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翔安区鑫东林便利店(被核查处置单位)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告知其应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厦门市翔安区鑫东林便利店销售批次为2025年11月10日的老姜共进货25KG,已销售13.8235KG,封存库存0KG。该企业已按规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并发布召回公告。

(二)召回情况

该企业于2025年12月19日启动召回,向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召回公告和召回计划,召回截止日期2026年1月15日。截至2026年1月15日,共召回0KG。

(三)原因排查情况

经调查,这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可能是老姜所在土壤污染富集造成。

(四)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该公司进行整改:

1.立即开展召回工作,经清查店内该批次购进的农产品,现场已无库存。

2.向消费者发布召回公告。

3.告知供应商抽检结果,暂停该产地的农产品采购。

我店在接下来的产品进货采购过程中,进行以下措施:

1.我店会严格把关产品采购,要求供应商加强检测方面的管理,如供应商供应的产品有三次以上抽检不合格,将停止与该供应商的合作关系;2.继续做好供应商资质及相关供销凭证索要及归档,保留完整。3.我店会继续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加强管理,提高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加强对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认识,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消除食品安全风险。

(五)处罚情况

依法不予处罚。

不合格食品四:大葱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厦门麦德旺农副产品有限公司,产品名称:大葱,产品批号:2025年11月16日,不合格项目:噻虫嗪。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5年12月16日,翔安区新店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麦德旺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5年12月16日,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麦德旺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告知其应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厦门麦德旺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购进日期为2025年11月16日的大葱产品共购进14kg,已销售14kg,封存库存0kg。该单位已按规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并发布召回公告。

(二)召回情况

该单位于2025年12月16日启动召回,向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召回公告和召回计划,召回截止日期2026年1月14日。截至1月14日,共召回0kg。

(三)原因排查情况

经调查,这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为种植户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所致。

(四)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该单位进行整改:

1.立即开展召回,如有召回的食品进行销毁,尽力消除食品安全危害后果!

2.严格筛选供应商,供应商资质必须齐全,相关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并做到及时索要票证。

3.在接下来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该单位(厦门麦德旺农副产品有限公司)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管理,提高食品安全风险意识。

(五)处罚情况

依法不予处罚

不合格食品五:毛芹菜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厦门市翔安区赶蔡蔬菜摊,产品名称:毛芹菜,购进日期:2025年11月17日,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5年12月16日,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翔安区赶蔡蔬菜摊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5年12月16日,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翔安区赶蔡蔬菜摊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告知其应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厦门市翔安区赶蔡蔬菜摊购进批次为2025年11月17日的毛芹菜共购进8公斤,已销售8公斤,封存库存0公斤。该企业已按规定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并发布召回公告。

(二)召回情况

该企业于2025年12月16日启动召回,向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召回公告和召回计划,召回截止日期2026年1月13日。截至2026年1月13日,共召回0公斤。

(三)原因排查情况

经调查,这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

种植过程中控制不当造成。

(四)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该商家进行整改:1、立刻召回不合格产品,对召回产品进行销毁。2、告知供应商抽检结果,要求供应商加强管理,做好进货商品索票索证,向有资质的供应商进货。3、履行经营者退换货责任,消费者可依据有效凭证向本店进行退货退款。

(五)处罚情况

依法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