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武器真就只靠骑射吗,还是说背后另有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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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总有人说他们只会骑马射箭,不懂火枪,可翻翻地方上的档案,事情没那么简单,老百姓真用鸟枪防身护院,官府不但不拦,还默认了这事,挺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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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年间江西有个叫吕尚义的人,他和媳妇玩鸟枪比官兵还溜,有回几百盗贼杀上门,两人就靠两杆枪顶着,一口气撂倒五十多个,后来官兵进山剿匪还得靠他带路,那时候老百姓使鸟枪早不是稀罕事,不少人手上的功夫比官军还硬。

官府对鸟枪的态度挺有意思,法律明令不准百姓造大炮和盔甲,可鸟枪却放了一条口子,云贵山里的人,沿海打鱼的,漕运船上的伙计,都准许带枪,乾隆年间连运粮船也配了鸟枪,就因为盗贼最怕这玩意儿,地方官更不客气,田文镜让民兵天天练鸟枪,龚景瀚直接规定,一千人里头得有四百杆枪。

有意思的是,正规军和民兵干的不是一回事,陕西官员严如煜说得清楚,正规军得把弓箭枪矛都练熟,好上阵杀敌立功,民兵呢,只管拿鸟枪自保,能跑就跑,那问题来了,官府为啥反倒鼓励老百姓家里藏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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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其实不复杂,鸟枪射得远,学起来也不难,百姓自己拿着能防身,朝廷还能省下军费,地方官编的《学仕录》里写得明明白白,寨堡怎么建,枪怎么分,都列得清清楚楚,清朝早就想明白了,让民间有枪,既能防贼,又不用自己多费劲,何必不这么做呢。

说到底,清朝管火器,心里头有数,不让老百姓造重家伙,怕闹事,可又让民间带枪,帮着管治安,吕尚义的事儿,粮船配枪的规矩,都说明这办法真管用,现在再说清朝排斥火器,怕是不太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