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醋领域市场乱象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公开发布(成文日期3月4日)。
总体目标——
强调,擦亮“山西老陈醋”地理标志“金字招牌”,为食醋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商标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价格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整治部署——
整治分三个阶段:动员部署(3月10日前完成):集中整治(3月11日至12月15日);总结提升(12月16日至月31日)。
整治范围:辖区食品产、销领域(食醋类)信用风险等级评估为C级(较高风险)、D级(高风险)市场经营主体;线上销售山西食醋的电商经营者;使用山西食醋类地理标志的生产、销售市场经营主体。
整治重点——
地理标志侵权乱象;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竞争乱象。
主要举措——
全链条整治:线上拉网式排查(严处侵权商品上架销售行为同时下架清理违规宣传网店、网页);线下专项排查(组织专业执法力量深入实体经营场所逐户核验核对,杜绝侵权产品通过线下渠道跨区域流通,同时对全市食醋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重点排查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标签标识等环节并查办违法生产案件>);地理标志用标企业专项抽检(对抽检不达标企业依法行政处罚并将相关情况在全市范围通报)。
强化违法案件查办:对排查发现的违法线索建立台账、分类处置、限期办结,重点查办一批社会影响大、涉案金额高的典型案件;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协作配合,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形成执法合力;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编制并发布《关于食品标签“风味”标注的消费风险提示函》和《食醋地理标志产品辨识指引》,提升消费者鉴别能力;畅通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推动经营主体自查自纠:重点排查所售食醋产品的资质合规性、标识准确性等;督促经营主体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完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对排查发现的侵权、不合格食醋产品立即下架退市,从销售端阻断违法违规行为传播路径。
构建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报请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食醋地理标志保护集中整治行动,全面净化省内食醋市场环境;建议省市场监管局报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河北、河南、山东、湖北等省份市场监管部门建立食醋地理标志保护跨区域执法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打破地域执法壁垒。
完善产业发展支撑体系:推动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醋产业协会,组织全省食醋产销企业制定《山西省食醋行业自律公约》,引导企业开展良性竞争。
组织保障——
太原市市场监管局成立“太原市醋企品牌护航工作专班”。
强调: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集中整治行动有序高效推进;强化督导检查,对推进有力、成效显著单位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问题突出单位启动约谈问责程序,倒逼整治任务落地见效;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食醋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将集中整治行动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推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坚持依法整治: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注重长效建设:在集中整治基础上总结经验做法、完善监管制度,健全地理标志保护、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竞争规范等长效机制,实现食醋市场监管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部门指定专人及时将工作进展、典型案例、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情况报专班办公室(报送邮箱tyipbh@163.com、联系人郭燕萍、联系电话0351-7222741)并确保信息畅通,每两月报送一次进展,首次报送时间3月23日,12月25日前报送总结报告。
来源:太原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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