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分局根据辖区社会治安形势特点,聚焦影响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的案件,持续严厉打击殴打他人、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净化社会治安环境。近日,成功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违法行为人依法受到处罚。

案情回顾

3月21日晚23时许,李楼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天鹅湖伊河游园附近遭人寻衅滋事。接警后,第一时间组织精干警力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办案民警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高效的工作作风,经过4个小时的连续奋战,于3月22日凌晨成功将违法行为人陈某抓获。经询问,陈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陈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此次案件的快速侦破,彰显了洛龙公安严厉打击侵害群众人身安全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稳定,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郭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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