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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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受让债权时,只盯着本金、利息,以为原合同里写了违约金,自己接手后就能一并主张。

那么,债权转让未明确约定违约金请求权,受让人能否自动取得?

最高院在《燕新某有限公司与云南中成某有限公司等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再审案》中明确:

违约金请求权不属于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未经债权转让合同约定受让人不能取得。

裁判观点解析

以上判例表明,只转让主债权,没明确把违约金请求权一起写进转让合同,就算债务人逾期违约、原合同约定再清楚,受让人也一分违约金都要不到。

一、致命误区:别以为违约金会“自动跟着债权走”

不少人存在惯性思维:主债权转让,利息、违约金、滞纳金、逾期罚息这些附属权利,自然一并归受让人。

这个想法完全错误。

《民法典》规定债权转让时,抵押权、质权、保证权等担保权利作为从权利,随主债权一并转移;但违约金请求权,是基于原合同违约产生的独立请求权不属于法定当然随迁的从权利

如果债权转让协议里,只写“转让XX元本金及利息”,没明确提及“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等权利,法院会认定:本次转让仅包含本金和约定利息,违约金权利仍留在原债权人手里

受让人后续起诉债务人,只能要回本金和利息,违约金诉求会被直接驳回

最高院核心裁判结论:逾期付款违约金请求权并非债权的法定孳息,也不是主债权的法定从权利;未经债权转让合同明确约定,受让人不能取得该项权利,向债务人主张违约金的,法院不予支持。

二、必备条款:必须加上这句话,违约金才能主张

想要完整受让债权,包括逾期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必须在债权转让合同中,加入以下明确约定(直接复制可用):

债权转让范围条款(必备)

转让方自愿将其对债务人【XXX】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人民币【XX】元、利息、逾期付款违约金、滞纳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等),以及基于原合同产生的全部违约索赔权利,一并转让给受让方。

受让方取得上述全部债权及附属索赔权利,有权以自身名义向债务人主张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全部相关款项。

条款关键要点:

  1. 必须写明“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不能只模糊写“全部债权”;
  2. 明确包含“违约索赔权利”,覆盖原合同全部违约救济权利;
  3. 列明实现债权的费用,一并纳入受让范围,避免后续维权费用自担。

周军律师提醒,债权转让,违约金不自动转让,写进合同才有效。签协议时多写一句话,就能保住几十万、上百万的违约金;少写这一句,就算官司打赢,也只能拿回本金。事前多一分钟审核,比事后打官司维权,省钱、省力、省心百倍。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有效的法律帮助,以免错失维权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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