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公示

(2026)黔0625刑更1号

本院受理的(2026)黔0625刑初5号罪犯柳文海犯危险驾驶罪一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柳文海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于2026年1月12日对罪犯柳文海收监执行,同日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看守所以罪犯柳文海患有高血压等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为由,决定不予收押。2026年3月1日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再次对罪犯柳文海收监执行,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看守所再次以上述同样理由不予收押。2026年3月25日,罪犯柳文海以其患高血压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于2026年3月25日立案受理,案号为(2026)黔0625刑更1号。现依法向社会进行公示,期限为三日,若对此有异议者,可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本院刑事审判庭。

特此公示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6年3月26日

附相关信息:

1.罪犯柳文海,男,1964年5月3日出生,土家族,初中文化,务农,户籍住址及现居住地贵州省印江县新寨镇善都村下水沟组。

2.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联系人:王钱

3. 联系电话:0856-8061825

4. 邮寄地址: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主编|王 钱 责编|樊 淦

编辑|吴 丹 整理|杨 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