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盐津县柿子镇多位村民反映,2008年当地修建柿凤公路时,镇政府征用其土地仅支付青苗补偿费,承诺土地用完归还,却多年未兑现,部分土地还被转作他用,双方就土地权属及归还问题产生争议。
据村民介绍,2008年柿子镇政府因柿凤公路建设需要,征用贾相贵、代世权等六户村民土地,时任相关负责人承诺,土地仅用于堆放施工材料,基本不占用地块,仅发放青苗补偿费,工程结束后归还土地。
此后多年,镇政府以修建绿化带、护栏为由,一直未归还土地。2025年,村民发现部分涉案土地被转给私人修建停车场,后又转型为租车行,认为镇政府存在强行霸占土地、与民争利的情况。
为维护自身权益,村民向信访部门提交材料,要求镇政府归还土地,并公开当年征地文件及征收范围。柿子镇政府答复称,青苗补助费覆盖所有土地补偿费,所以土地权属归政府所有;对于征地文件公开诉求,镇政府表示需向自然资源局查询,而自然资源局反馈,经检索未查询到相关申请信息,无法公开。
2026年3月21日,柿子镇相关负责人就村民委托公众号发布维权文章一事接待村民。村民表示,接待过程中双方未能达成一致,镇政府方面称村民可通过起诉方式解决争议,还出示了一份征地补偿标准文件,村民认为该文件出台于征地之后,且无涉案土地具体征地信息,无法作为合法依据。
3月25日,镇政府再次召集村民沟通,出示的相关材料仍未包含涉案土地征地信息,沟通无果。
村民提出,青苗补偿费仅为地表损失补偿,并非土地权属转移费用,镇政府无法提供合法征地文件,属于私自征用土地,核心诉求是要求镇政府履行当年承诺,归还全部剩余土地。
同时,村民质疑征地存在超范围情况,若本地问题无法解决,将通过合法途径向上级部门反映。
针对此事,截至目前,镇政府暂未就土地归还、征地手续合规性等核心问题给出明确解决方案。此事后续进展,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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