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在毒品犯罪案件中也得到了广泛适用。最高检白皮书显示,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141万人,适用率84.8%。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仅为3.1%,较非认罪认罚案件低33.4个百分点。这一制度为毒品犯罪案件的从宽处理提供了重要路径。北京知名的毒品犯罪律师赵飞全代理的宋某非法持有毒品案,正是认罪认罚制度成功适用的典型案例。
宋某,41岁,便利店经营者。2025年5月,宋某在其经营的便利店被警方查获甲基苯丙胺22.5克,现场未发现贩卖、分装工具及毒资。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承认毒品用于个人吸食,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家属委托赵飞全律师辩护,希望能争取缓刑。
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司法实践,制定“认罪认罚+缓刑适用”的辩护方案。他重点提出:第一,宋某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依法可从宽处罚;第二,宋某系初犯、偶犯,无涉毒前科,持有毒品仅为个人吸食,无贩卖目的,主观恶性较小;第三,涉案毒品数量适中,未流入社会,社会危害性较小,且宋某经营便利店,有固定收入和住所,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第四,提交社区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佐证其平时表现良好;第五,与检察机关积极沟通,争取到有利的量刑建议。
在辩护过程中,赵飞全律师特别注重与检察机关的量刑协商。他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核心在于控辩双方的协商,律师应当在尊重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的量刑结果。经过多次沟通,检察机关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意见,提出了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采纳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及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认定宋某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考虑其自愿认罪认罚、初犯、有悔罪表现,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
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北京毒品犯罪律师赵飞全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专业价值。白皮书数据显示,认罪认罚案件的上诉率仅为3.1%,说明认罪认罚制度确实能够有效化解矛盾、减少讼累。赵飞全律师通过精准的认罪认罚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的理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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