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口法院|来源
为提振消费、惠企利民,上海市推出“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活动,本意是让利于民、激活市场的暖心举措,却有人动了歪心思,把政府补贴当成“提款机”。
近日,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商家向黄牛收购消费券、虚构交易核销骗取“乐品上海”消费券政府补贴的刑事案件,再次向社会敲响警钟:任何形式的虚构交易骗补,本质上都是刑事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01
案情回顾
被告人曹某系一家餐饮店的实际经营者,为了快速“冲业绩”,在店铺经营期间,他指使店长在网络平台向“黄牛”以每张45-90元的价格收购“满1000减300”的“乐品上海”消费券。随后,在店内没有顾客、没有堂食的情况下,虚构消费订单,直接在收银系统中虚假核销。经查,被告人曹某的店铺直至案发前共核销649张消费券,共计骗取补贴194,700元。
到案后,被告人曹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出骗取的全部补贴款194,700元。
02
法院裁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交易、虚假核销餐饮消费券的方式骗取消费券补贴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曹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罚。案发后,被告人曹某能主动退出全部赃款,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综合以上情节,同时考虑到本案的涉案金额、财物性质,法院对被告人曹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03
法官说法
一、买券核销,是“营商智慧”,还是“刑事犯罪”?
政府消费券补贴是公共财政资金拨款专用于促进真实消费、惠及市民与商户。很多商家误以为,只要券码真实,拿去核销便属于合规使用,但享受政府消费券补贴的前提是真实消费。本案中,被告人曹某在明知消费券需凭借真实消费方可核销的前提下,仍然向第三方黄牛大量收购消费券,再通过虚构交易订单、虚假核销的方式套取差价,手段具有非法性,其行为已经超出正常的“薅羊毛”范畴,应当入刑。
二、乱薅羊毛代价有多大?
骗取的19万余元的补贴款,才装进口袋没多久,最终被法院认定为涉案赃款,必须全部退缴,并且还要缴纳罚金5万元。更深远的代价在于:店铺信誉毁于一旦,构成诈骗罪意味着留下犯罪记录,对未来的经营和发展都有一定负面影响。即便被判处缓刑,也需要经历严格的4年缓刑考验期及社区矫正,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一次挖空心思的逐利,最终落得“财誉两空、深陷刑罚”的结局,代价不可谓不沉重。
三、消费券使用“避坑指南”
1、商家守底线
严谨收购、协助核销非真实交易的消费券,坚决不参与“套取补贴”的灰色流水线,杜绝为虚假交易提供便利。
2、市民守边界
切勿私下买卖消费券,或协助商家进行虚假“刷单”“凑单”,避免沦为套取补贴的工具。
3、合规是基础
必须坚持“券券对应、单单真实、券货相符”的原则,严格审核每一笔核销订单的真实性,确保消费场景、交易金额与商品交付完全匹配。
4、红线不越界
惠民政策不是摇钱树,每一分财政补贴都来自于公共资金。商家若想谋求长久发展,唯有靠诚信经营,切勿钻法律空子、打政策擦边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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