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徐州分行行长范新田,身为金融机构负责人,却沦为色情大亨王在清的“财神爷”。2018年6月,警方在酒店套房将王在清抓获,现场除吸毒工具外,还有两名女子。此案涉案人员众多,严重破坏了当地法治环境与金融秩序。
王在清1980年出生,2004年承包徐州开元酒店康体楼经营夜总会和桑拿。初期生意惨淡,2008年他结识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副局长曹为民并认其为“大哥”。曹为民利用职权,在办公会上规定查处王在清场所需经其同意,禁止下属随意检查。有了保护伞,王在清生意迅速扩张,开设十家洗浴中心和KTV。判决书显示,其近十年组织卖淫超过16万次,非法获利1.2亿元。开元颐和桑拿2009年卖淫钟数35895个,2010年达52865个,卖淫收入占会所总收入98.46%,约8029.86万元。
2011年,王在清意图进军房地产,需将卖淫所得现金“洗白”缴纳土地款。他向浦发银行副行长张伟行贿现金30万元及4万美元,在张伟引荐下结识行长范新田。王在清先用现金归还了其控制公司的849万元不良贷款,范新田随即以“特事特办”名义,向无资产、无营收、无抵押的空壳公司“徐州海纳百川实业”违规发放贷款4000多万元。王在清将这笔资金用于扩张色情场所及行贿。为牢固绑定关系,王在清在会所为范新田、张伟预留隐蔽包厢,提供特殊服务。2015年浦发总行发现违规,张伟仅被免职,未追究法律责任。
2020年8月,范新田因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判有期徒刑9年,张伟被判8年。王在清被判有期徒刑22年,前妻王景被判11年,徐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曹为民、云龙区原区委书记方正华等12名公职人员均获刑。此案警示世人,法律红线不可逾越,任何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必将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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