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雷晓添

每月代购几部手机,就能享受吃住行全包,还能赚取不菲“跑腿费”——这样一份看似“躺赚”的美差,实则是犯罪分子为转移涉诈资金精心编织的陷阱。3月20日,经湖北省松滋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一起利用代购手机转移涉诈资金的案件作出判决,以被告人王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2025年9月的一天,王某偶然在公共卫生间看到一则小广告,声称“代购手机,利润高,包吃住行”。王某瞬间被这行字打动了,当即拨通了广告上的联系电话。电话那头,对方语气热情,承诺得天花乱坠:无需王某承担任何成本,只需按要求到各地手机店购买指定型号的苹果手机,食宿、交通费用全包揽,每完成一笔交易,还能拿到可观报酬。面对这样“零投入、高回报”的诱惑,王某毫无防备,爽快答应下来。

随后,王某辗转于全国各地,在手机门店批量购买苹果手机后,再将手机放至上线指定地点。起初,他沉浸在“轻松赚钱”的喜悦中,从未多想这份兼职背后的猫腻。直到一次采购时,手机店店员的一句话,打破了他的幻想——他用于支付手机款的银行卡,因异常交易已被银行封控。

此时的王某,早已隐约察觉事情不对劲,但面对唾手可得的佣金和包吃包住的利益,他心存侥幸,放弃了及时止损的机会,继续配合上线交易,一步步坠入犯罪的深渊。

经查明,王某代购手机所用款项,均为上游诈骗犯罪所得。其上线正是利用像王某这样“不知情”的普通人,将诈骗赃款转化为手机等实物,进而逃避法律制裁。王某在得知银行卡被封控后,明知资金来源违法,仍继续实施“代购”行为帮助掩饰资金性质,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终受法律严惩。

承办检察官提醒:当前,一些不法分子常以“轻松兼职”“海外代购”“刷单返利”等为幌子,利用部分群众急于赚钱、贪图小利的心理,引诱、拉拢群众出租、出借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户,或帮助转移、套现、取现来源不明的资金、财物,看似“举手之劳”,实则已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活动的“工具人”。

广大群众切勿被高回报诱惑,不要随意帮助他人处理来源不明的资金、财物;发现可疑交易、规避监管等情形,立即停止行为并报警;赚钱应取之有道,切勿因一时贪念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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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