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30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智能航运2030行动计划》,提出面向远洋运输,探索建立国际智能航运走廊。

其中《行动计划》指出,加强成熟技术推广应用。聚焦短途转运、拖轮作业、海峡运输、渡口渡线、水上施工、岛礁补给以及过桥过闸、雾航夜航、狭窄弯曲航道、应急救援等典型场景,推动成熟的人工智能技术在航运领域规模化落地应用,加速智能感知、决策、控制等关键技术与装备迭代升级,以场景牵引技术突破和应用模式创新。

鼓励航运企业率先开展适配性智能化改造与场景化集成。加强面向智能航运的跨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推动业务协同。推动智能航运技术在铁水联运、江海联运、水水中转等联运体系中的深度应用,加快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

推进多要素综合试点。在长三角、环渤海、粤港澳大湾区以及三峡库区、平陆运河、京杭运河等具有代表性的区域,认定一批智能航运综合试点区域,推动实施内河和沿海货运船舶编队自主航行创新工程,实现船舶、港口、航道、航保、服务、监管治理等多要素智能化协同发展。

选择沿海南北航线、内河水网航线等具有代表性的典型航线,认定一批智能航运试点航线,加强航线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试点推进通航、配员等相关安全监管和便利保障措施,实现重点航段智能航运要素集成。面向远洋运输,探索建立国际智能航运走廊

根据辅助航行、遥控驾驶、自主航行的技术水平和应用效果,认定一批智能航运试点船舶(船队),形成代表性船型,推动智能船舶商业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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