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用益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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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重大诉讼公告,披露其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二审落槌。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定融创地产等5家被告需向中融信托偿还本金5.7亿元、利息8418.96万元,本息合计超6.5亿元,同时需支付逾期违约金及律师费。这一判决不仅标志着中融信托在该笔债权追偿上取得关键进展,也为其后续风险化解与资产处置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审维持原判:6.5亿债权获法律确权

此次判决源于2022年的债务违约事件。根据公告,融创地产旗下相关主体未能按约定履行股权回购义务,引发中融信托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后,被告方提起上诉,最终二审维持原判。除核心的5.7亿元本金与8418.96万元利息外,判决还明确了以5.7亿元为基数、自2022年5月25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扣除已清偿的1151.2万元),以及中融信托为维权支付的律师费。

为保障债权实现,判决同时赋予中融信托两项优先受偿权:一是对融创华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沈阳元里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30%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二是对沈阳维世金泰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这意味着若融创方面未能主动履行债务,中融信托可通过处置上述资产回收资金,为债权兑付筑牢了“防火墙”。

风险化解:单笔债权突破与整体压力缓解

对于中融信托而言,此次胜诉是其在房地产信托风险化解进程中的重要节点。近年来,房地产行业深度调整,部分房企债务违约引发信托项目风险暴露,中融信托也面临多笔涉房债权追偿压力。此次6.5亿元债权的法律确权,不仅为该笔资金的回收扫清了法律障碍,也为其他同类项目的处置提供了参考范本。

从金额来看,6.5亿元本息及违约金的回收,将直接增厚中融信托的资产质量,缓解其流动性压力。尤其是在房地产项目风险处置普遍面临周期长、难度大的背景下,该笔债权的快速推进,有助于提升市场对中融信托风险化解能力的信心。同时,优先受偿权的明确,也降低了后续资产处置的不确定性,为资金回笼提供了更可靠的保障。

不过,此次判决虽为中融信托的债权回收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后续资产处置仍面临诸多挑战。一方面,房地产市场调整尚未结束,资产处置价格可能受到市场行情影响,能否足额回收资金仍存变数;另一方面,融创地产自身也面临较大的债务压力,其正通过债务重组、资产盘活等方式化解风险,中融信托的债权回收可能需要与融创的整体债务化解方案相协调。

从目前情况看,中融信托可能采取“司法处置+协商化解”的双重路径。对于已取得明确判决的债权,通过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推动股权、抵押物等资产的处置;对于尚未进入司法程序或仍有协商空间的债权,可能与融创及相关方沟通,寻求债务展期、以物抵债等方式,平衡债权回收与企业经营稳定。

此次融创地产6.5亿元债务判决的落地,是中融信托风险化解进程中的重要一步,但并非终点。在房地产行业风险持续释放的背景下,信托公司仍需通过精细化管理、多元化处置方式,稳步推进风险项目化解,同时也需要与房企、监管部门协同,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来源:公 司 公 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