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你听说过如此一裁二判的吗?既撤销了支持被上诉人的一审判决,又驳回了上诉人的起诉。如没听说过,就请看看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5)津01民终9741号民事裁定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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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天津市宝坻区刘会生、刘素云、魏华安用1300万元从宝坻法院购买了位于宝坻区方家庄镇老鸦台村处的法拍天津世纪鑫马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在其已有了20多年历史的不动产版图中,既有26.48亩的国家征收地,也有4.62亩的工业用途转让地。使用年限从2004年7月22日至2054年7月21日。在法拍公示期内,并无任何人提出异议,但仅隔一年,老鸦台村委会主任马全力出于个人目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被划入法拍不动产版图之内的4.62亩于20年前由其转租的工业土地,和进入厂区的唯一通道用地。

后刘会生等购买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拥有该块土地和唯一通道的使用权,据宝坻法院(2025)津0115民初6127号民事判决书记载,2024年9月13日,方家庄镇政府证明,2003年成立该公司时,由于紧邻唐通公路,而唐通公路西侧70米内不许征收,所以70米以外由国家征收,70米以内采取租用方式,并已由村委会收取了租金。而租用的4.62亩土地既包括部分厂房,也包括厂区大门的唯一通道。由于租用的土地只能划入国家征收的红线之外,所以老鸦台村委会主任便想巧取豪夺欲将这块被划入征收范围之外的已收了使用权转让费且也已被法拍了使用权的4.62亩土地收为已有。

进入厂区的唯一通道竟被法院判决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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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厂区的唯一通道竟被法院判决拆除

据一审6127号判决书第3页记载:“老鸦台村委会又辩称,认可刘素云等人通过法院拍卖方式取得当时三角地块上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但拍卖时并不涉及三角地块。认可若干年前老鸦台村委会收取了土地转让金,但是何时,从何处、如何收取的,因时间久远无法核实。认可通行道路归刘会生、刘素云、魏华安通行使用,因为是进入厂区的唯一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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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可见,原告诉求已被对方认可并也经过了质证、认证。但一审法院却作出了驳回原告诉求的裁判并二次作出责令刘会生等人违背法拍规定向老鸦台村委会交回4.62亩土地,但由于担心涉嫌虚假诉讼,(实际上这也已是典型的虚假诉讼),老鸦台村委会主任马全力曾二次向法院递交了要求撤销执行的申请,法院也已两次终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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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原、被告都已达成了共识,既然是被告两次申请终结对原告返还土地的执行,那么一审判决显然是判非所诉的枉法裁判,因是经法院拍卖,所以一旦错误的执行了返还土地及建筑物,涉及向法院提起数千万元的国家赔偿,难怪被二审法院依法撤销。既然原、被告双方都已不再有新的纠纷,事实上原告的诉求也已经被对方认可,难怪被二审驳回了起诉(应是上诉),二审对此用词不当。可见村委会实际上已经败诉,法院法拍物的购买人刘会生、刘素云、魏华安等人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而且不仅在法拍公示期间村委会并未对此案涉地提出异议,法院也未对此案合法拍卖的涉地作出权属有争议的提示,在此情况下,一旦因此产生纠纷依法也应由法院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