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兴股份(001209.SZ)公告称,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苏启文的通知,依据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苏启文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缓刑考验期自2026年3月17日起至2026年6月16日止),并处罚金三千元。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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