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刽子手”三个字,大部分人脑子里立马浮现出膀大腰圆举着大刀的壮汉,刀光一闪血溅当场,想想都后背发麻。现在早就没有砍头这回事了,咱们国家死刑大多用注射死刑,那负责按按钮扎针的法警,还能被叫刽子手吗?很多人其实没认真想过这个问题,只觉得名字只是个代号,其实这里头藏着好多普通人不知道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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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查字典就知道,不管是《汉语大词典》还是《新华词典》,刽子手的解释都是旧时以执行死刑为职业的人,自带残忍血腥的滤镜。古代刽子手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做,那是个技术活,0.9米长的刀,刀刃宽不到3.8厘米,得一刀砍断颈骨,不然死囚遭罪,刽子手也没面子。那时候刽子手身份低,大多是狱卒兵卒转行,收入也不高,干的就是沾血的营生,整个职业都浸着旧时代的野蛮味儿。

现在这种血腥场景早就进历史书了。咱们国家刑事诉讼法明确说了,死刑可以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注射死刑因为更人道,操作也更规范,早就成了主流。整个过程没有枪声,没有血迹,跟大家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法警把死刑犯押到指定地点,犯人躺到执行床上,法医扎好静脉针,执行法警接到命令按下按钮,药剂就会按照电脑设定的程序慢慢推进体内。法警和法医就在旁边盯着生命体征仪器,一直等到仪器显示心跳呼吸完全停止,整个流程就结束了。整个过程安安静静,死囚也不会有什么痛苦,跟古代砍头的场面比,简直是天差地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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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字面功能看,好像都是执行死刑,叫一声刽子手好像也没差。真要掰扯起来,两者根本不是一回事。放在现在的法律语境里,把执行死刑的法警叫刽子手,真的不合适。这些人法定身份就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他们执行的是国家法律,不是什么私人打打杀杀。

大家不知道的是,这份工作背后的沉重,真不是普通人能扛得住的。早些年还多用枪决的时候,执行的法警得离死囚很近,就为了保证一枪到位,枪响之后带走一条生命,那道烙印一辈子都消不掉。这种心理压力是刻在骨子里的,换谁都不可能轻轻松松不当回事。

现在换成注射死刑了,没了枪声没了血迹,可不代表心理压力就没了。这些法警下班之后跟我们没差,也是会接孩子放学,会给爸妈洗碗的普通人,可能长得温温和和,在家里是好爸爸好儿子。可站上执行岗位,他们就得把个人情绪全压下去,必须冷静专业,半分都错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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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有个执行过很多次死刑的法警,做完最后一次任务回家,看到自己来开门的儿子,当场就崩溃大哭。这个在岗位上硬扛了那么久,必须装作铁石心肠的男人,只有在家人面前才敢卸下所有伪装。他不是冷血,只是把所有的压力和痛苦都偷偷藏起来了,没人愿意把负面情绪带给家人。

很多执行过任务的法警,之后都需要专业的心理辅导,毕竟对面站的是活生生的人,也会恐惧会发抖,甚至会请求宽恕,这种冲击真的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的。其实这个问题的核心,从来都不是能不能叫这个名字,而是我们该怎么看待这份特殊的职业,怎么看待死刑本身。

旧时代的刽子手是野蛮的符号,沾着血透着凶。今天的注射死刑执行者,是法治社会里法律的执行者。他们干的活看起来残酷,却是司法程序里最后一道关口,他们按下的不是杀器,是维护法律尊严,给受害者讨回公道的必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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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有位副院长说过,从枪决改到注射死刑,本身就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对行刑者来说,这种更文明的方式,也最大程度减轻了他们扛着的心理压力。放到现在来看,旧社会传下来的刽子手名号,早就不适用了。

单说职业功能,两者好像有重叠,都要终结罪犯的生命。可从时代背景、执行方式到从业者的心理,两者早就不一样了。刽子手代表的是野蛮时代的血腥屠杀,今天的司法警察,代表的是法治文明的庄严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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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手不是杀人的手,是执行法律的手。他们按下的不是屠刀,是文明进程中沉重却必要的一针。这背后,是一个社会对人道和生命尊严的基本尊重,也是法治发展到今天的必然结果。

参考资料 中国新闻网 今天,执行注射死刑的人还能叫刽子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