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小编看安庆楼市。安庆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将于2026年4月1日,即明日起施行,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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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放宽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缴存人及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商转公”贷款),参照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商转公”贷款仍执行原贷款政策。本条政策有效期暂定一年。

二、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装修费用。缴存人及配偶名下有自住住房的,可一次或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装修,每户家庭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0万元,提取时限不超过3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高于90%时,停止实施本条政策。

三、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配套车位。缴存人及配偶名下有自住住房的,可一次或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自住住房配套车位,每户家庭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5万元,提取时限不超过3年。

四、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家庭适幼化或适老化改造住房。缴存人及配偶育有3周岁(含)以下幼儿,或父母有1人为70周岁(含)以上的,每户家庭可分别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适幼化或适老化改造,提取金额分别不超过3万元。

五、优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及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配偶及双方父母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及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自电梯竣工验收之日起5年内,缴存人及配偶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个人分摊费用,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分摊金额(扣除政府补贴且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

信息来源:精彩安庆综合安庆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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