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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群众的文明素养、道德品行、审美情趣是国家文化建设的最生动、最直接的载体。当亿万个体在弘扬正能量的实践中展现出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时,中华文化才能真正赢得世界的尊重。因此,新时代文化建设要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文化人”的人文精神传统,秉持马克思主义的感性实践观与中华礼乐文明相结合的作用机理,以实现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原文 :存养心志与情操,增强社会韧性

作者 |上海交通大学长聘教授 王强

图片 |网络

[前文详见2026年3月31日头条推送]

植根中华文明的历史资源与话语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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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词源学来看,心-志与情-操是中华民族独有精神标识的概念。传统文化中“心”被视为德行的生发根基。孟子主张“四端四心”说,即“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同时,心作为一种官能,“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与“心”相连,“志”是“心所念虑、心意所趋向”。在传统语境中,情操是分开使用的,情作人情、本性之意,儒家文化中情往往与道相关,“道始于情,情生于性”;“操”在汉语语境中含义是把握、把持与驾驭,操与仁、义、节等伦理概念紧密相关,与“理”相通,朱熹言“操存涵养无须臾离”。情操(sentiment)是西方近代产物,是多种情感成分以某种观点为中心形成的较为稳定的系统,被“理”规定的“情”与中国古代对“操”的理解结合起来,成为情操。于是,发挥文化养心志育情操的作用要植根于中华文明的历史资源与话语理论之中。中华文化是伦理-审美型文化。讲究礼乐伦理与审美品味的根本目的在于人格的塑造,在于人生境界的提升,在于人与世界和谐关系的建立。这表现在三个层面。

情志本体论。《周易》说:“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在重审天人关系上形成了“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天人合一的礼乐秩序中“志于道”“道始于情”意味着心志与情操的本体论建构。从原始礼乐尊神事神,再到儒家释礼归仁与乐以成人,体现将宇宙秩序化为个体精神自觉的发展脉络。《为政》的“志于学”、《述而》的“志于道”、《里仁》的“志于仁”等之“志”,都是志愿、志向,表现为对道德礼法的追求与坚持。诗言志中“志”与“情”大同,还原为“情志”。中国文化是一种审美型文化,特别重视人的审美体验。心志情操的伦理精神将道德理性内化为生命本能,使情感表达自然契合天理人伦,最终实现个体生命与宇宙秩序的和谐统一。诗、礼、乐这三种载体又往往交错辉映,增强情感的激发和共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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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人格论。“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正道直行的君子人格是天道的启示。通过“自强不息”君子人格的构建,孔子将整个民族引向一种道德自觉的人文精神追求。立志确立了人生的方向,在实践中的笃定有赖于“存养”的工夫;而乐不但可以抒发情志,还可以涵养情志。重视心志情操,通过人文化成而成人,学以成人成为中华文明鲜明特征。“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论语·宪问》)儒家以个体的“成人”为着眼点,以礼乐教化实现社会和谐有序,最终以化成天下、实现天下大同。审美的感性传统从最简单的感官快乐到“高峰体验”,共通感的审美文化在生成人的品味、审美与境界上发挥了重大作用。一方面在理论上,它将道德人格的根源内置于人的本心良知,确立了文化育德的内在可能性与主体性前提。另一方面在实践上,它围绕“心”“气”“身”发展出层次分明、具体可操作的功夫次第,将抽象的德性转化为可体证、可磨练的生命体验,其内在精神指向了在当代语境中进行创造性转化的可能。

精神境界论。中华礼乐文明构建“情”与“理”相统一的文化心理结构,形成以“穷神知化,德之盛也”为标志的理想境界。这一传统自思孟开启的“为仁由己”“反求诸己”内在超越之路,至宋明理学与心学臻于完善,形成了一套以“心性”为本体、以“修养”为工夫的完备体系。通过情感将道德理性转化为生命体验。“情”为主、“理”为用、“理”在“情”中的精神结构,既避免了“情”的泛滥失序,又防止了“理”的僵化冷漠,最终在“天理人情”“通情达理”的统一中构筑起兼具人文关怀与伦理秩序的道德世界,即通过功夫论、心学修炼,以深化内心道德修养来实现“内圣外王”“反求诸己”的超越境界。在大是大非面前坚守心志,富贵贫贱不动摇,形成了以道德气节为核心内容,即便在乱世中也能保持的底线。这不同于西方伦理悲剧、道德冲突中自我与世界“断裂”的解决机制,在审美化艺术中通过提升境界(工夫论、心学修炼)安顿自我,形成“内向超越”的精神境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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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感性实践观与礼乐文明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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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志刚毅与温良性情成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精神血脉。梁漱溟先生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中就指出:中华传统文化的优秀因子——“一为向上之心强”“一为相与之情厚”深深融于每个中国人的文化基因之中,使得中华民族炎黄子孙始终葆有刚毅的民族气节与温良的民族性情(辜鸿铭)。从历史传统来看:一方面形成了心志刚毅的民族气节,即天下为公理想、修齐治平责任、勤勉笃行意志等强大精神力量;另一方面是温润如玉的民族性情,这是一种基于向善情感生成的心灵生活。心志与情操的内在统一使中华儿女每每遇到艰难险阻,都能实现精神觉醒,并化作强大精神力量以维护民族主体性与尊严。

于是,文化建设要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文化人”的人文精神传统,同时秉持马克思主义的感性实践观与中华礼乐文明相结合的作用机理,以实现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一方面,把家国情怀升华至超越个人生死的崇高意志层面,将个人的精神超越融入经世致用的实践当中,使个人精神追求与实现社会价值达到统一。由此,个人主义升华至国家伦理,体现为无数仁人志士、革命先辈们将救亡图存的爱国情操,升华至超越生死的崇高心志,实现从古之圣贤“三不朽”境界向革命生死观“为人民服务”境界的转变,即以超越有限生命来实现无限的价值。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滋养的人民主体性与平民化的自由人格,不是培育全知全能的圣贤,也不是西方资本主义的现代心性(舍勒称之为怨恨)。这既是文化强国建设的内在要求,又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就个人层面而言,人的情感需要越是得到幸福感和主体价值感,就越有利于促进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就社会群体而言,这就需要加强情感动员的整合,把不同的思想情感和意志协调统一起来,形成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共同的思想、情感和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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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在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中增强人民精神力量,才能更好实现“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首先,在“知”的层面上,涵养全民族昂扬奋发的精神气质。尤其是经典典籍、文物遗产以及书法诗画等“六艺”传习,构成新的文化生命体生生不息的重要载体。其次,在情的层面上,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形成中国精神情感认同。以古典经典的阅读、书法的模仿、诗词的感兴、绘画的情境等感性审美艺术的形式“寓教于乐”,将抽象的心志情感的伦理道德要求转化为可感知的感性审美与感知体验。再次,“心志”层面上将重点群体作为突破口。号召青少年群体要“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党员干部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修好共产党人“心学”,教师要立德树人、争当“四有好老师”,文艺工作者要“德艺双馨”。最后,在行的层面上丰富具有共同记忆的民俗体验、文化遗产的场景实践,文博热、非遗热不断升温,精神共富是在精神的具象化与生活化场域中实现的。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994期第6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本期责编:程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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