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因合同纠纷申请强制执行案件中,巧用“穿透式”执行思维,打破“无财产”可供执行困局,依法执行被执行人分支机构财产,高效兑现胜诉权益。

本案被告某公司加注站、某公司未按判决书履行义务,故原告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宣威某公司加注站、宣威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等财产进行全面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但执行干警并未就此止步,而是坚持实质重于形式,以“穿透式”执行理念深挖财产线索,对被执行人主体资格、工商登记、经营架构等开展全方位核查。

经查,宣威某公司系企业法人,虽自身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但除了宣威某公司加注站外,其名下还登记有多家分支机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人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财产归属法人所有,法人无力清偿债务时,法院可依法执行分支机构财产。

法院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依法作出裁定,执行被执行人宣威某公司名下所有分支机构的财产。执行裁定书送达后,执行干警同步开展释法明理与威慑告知,明确拒不履行、规避执行的法律后果。面对清晰有力的法律依据与坚决的执行举措,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筹措资金履行全部债务。

在法院监督下,被执行人按期足额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顺利实现胜诉权益,案件高效执结。

据悉,此次执行是该院“穿透式”执行的生动实践,跳出传统“表面查控”局限,深挖企业主体关联财产,以精准适用法律破解执行难题,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与公信力。

记者 甘仕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