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芷珺)近日,大同铁路运输法院高效调解一起历时十年、标的额达500余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促成双方企业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2015年,某电力开发公司与某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后,双方因工程款结算问题产生分歧,协商无果后,某电力开发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某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被告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依法审查后裁定驳回,并结合案情释法明理。被告最终认可裁定结果,未提起上诉,案件顺利进入实质性化解阶段。
因原被告双方分处异地,往返诉讼成本高,大同铁路运输法院依托云庭审平台开展线上调解。针对案件历时久、证据繁杂、双方分歧较大的特点,承办法官迅速梳理案情后认为,简单“一判了之”可能加剧双方矛盾,遂采取“背靠背”调解与“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策略。
一方面,法官单独沟通当事人,安抚双方情绪,找准矛盾症结、倾听真实诉求,引导双方逐项核对工程款争议款项,不断消解抵触心理;另一方面,多次组织线上集中协商,围绕工程款支付金额、支付期限等核心问题,在合法框架内合理平衡双方利益,从企业长远发展角度出发,劝导双方互谅互让,寻求兼顾彼此的“最优解”。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释法明理,双方最终签订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从立案到调解成功,仅用时30天,为企业节省了大量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大同铁路运输法院坚持全流程调解、做实定分止争的具体体现,更是深入践行“如我在诉”意识、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大同铁路运输法院将继续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持续创新涉企纠纷化解机制,发挥调解柔性优势,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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