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岛电子报》董事长吴子嘉因公开指控台前“行政机构”苏贞昌及前卫福部门负责人陈时中在疫苗采购案中贪污30亿元新台币,遭两人提告加重诽谤。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处吴子嘉有期徒刑8个月,台湾高等法院二审今日(4月9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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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指出,吴子嘉于2022年8月至9月间,在网络节目《董事长开讲》中谈及2020年疫苗采购案,指称陈时中苏贞昌等人若签订合约,将“贪污”1亿美元(约新台币30亿元),并以“贪污犯”等字眼批评两人。

2023年5月20日,吴子嘉又于《中天互动直播LIVE》重提相同指控,称苏贞昌政府与陈时中在BNT疫苗采购案中“贪污了一亿美金”,还声称只要合约曝光,就能把相关官员“抓去判刑”。陈时中与苏贞昌认为名誉受损,分别提起刑事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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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后认定,吴子嘉针对特定公众人物与重大议题提出具体贪污指控,却未尽合理查证义务,所述内容也不足以证明为真,因此构成加重诽谤。

高院认为原审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并无不当,驳回吴子嘉上诉,判处8个月刑期确定。根据台湾刑法规定,该刑期可易科罚金,预估罚金约新台币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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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求偿部分,苏贞昌向吴子嘉求偿新台币90万元,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吴子嘉应赔偿90万元。吴子嘉提起上诉,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驳回上诉而确定。

二审表示,吴子嘉言论为事实陈述,非仅属意见表达,吴子嘉未能举证证明言论与客观事实相符,而且难认已尽合理查证义务,属于过失不法侵害苏贞昌名誉。

另一方面,陈时中求偿1000万元部分,台湾高等法院判决吴子嘉应赔200万元,经台最高法院废弃发回,正由台高院更一审审理中。

吴子嘉言论引发多起法律纠纷:2019年因不实指控韩国瑜婚外情遭控告诽谤,同年因评论郭台铭火速公开道歉,后因民调争议与网红“馆长”爆发诉讼。

恶人自有恶人磨,吴子嘉大嘴巴也算罪有应得。只是可惜了,只需要缴纳24万元台币就免于牢狱之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