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遇到过一个工程类案件,当事人一审二审都败诉,被认定欠了对方大量工程款。他找到我时,情绪很激动,说这个案子的合同对方伪造了、加字了、删条文了等,一审二审法官没有仔细看关键证据。
他自己备了一份所谓的再审申请书,光事实写了几千字,实质内容几乎没有。我看完这个再审申请书,我跟他说了,你这么写,即使能受理申请再审,申请再审的审查人员看几秒就会有驳回想法了。
省高法对申请再审的案件的审查法官,每天要看至少几十份再审申请书,他的判断要一步一步来、一步一步加深的,如果你的再审申请书,让其根本不愿意看,那何来后续想到启动案件再审的程度,等于在初期审查就不过关。他不会因为你写的声泪俱下、情深意切就给你启动再审,他关键要看申请再审的事由和相应论证说理,结合对原审调卷审查后,作出启动再审与否的判断。
总结下,举例3个别踩坑的建议:
1、多说错,少说冤
冤是情绪类事物,法官不看这些东西的。错是法律问题,法官应重点审查。你的再审申请书,应该像手术刀,切割到关键位置,提醒到审查人员。而不是拿一大块布去盖,让审查人员自己去判断哪里有问题。
2、别漫天撒网,要精准打击
很多人写再审申请书,恨不得写一整本书,你以为这样全面,实际是给自己挖坑。审查人员看这种文书,更可能认为你是在碰运气,甚至认为你完全不懂法。一拳打穿远比漫天撒网重要,关键的就那几拳,就那几个点。
3、过于相信所谓的新证据的力量了
很多人认为,自身找到新证据了,后续稳了。但是新证据方面的审查很严格,必须是新的,关键就是原审后发现的;必须足以推翻还只是可能推翻,那么这个力度就很强了。以上两点,必须同时具备,案件启动再审的可能性才会高。
像是第一个,很多人的证据就不满足,根本就不是新证据,关键是后续主张还不注意,证据本身如果效力没这么强,你可以通过论证说理或和其他证据或情况结合,提升证明力,但大多数人没想到过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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