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十二年(1639年),登莱巡抚杨文岳递上一份长长的题本,揭开了一场离谱到令人咋舌的军营贪腐案。主角是武进士出身、时任登州海水右营游击的秦之翰。
秦之翰是陕西富平人,武进士出身,崇祯十年(1637年)二月,被补授为登州海水右营游击。是个手握兵权、责任重大的官职,可在他眼里,这不过是一个一本万利的敛财岗位。
秦之翰的贪腐,不是偷偷摸摸的小打小闹,而是明目张胆、层层盘剥,把军营里的每一处都当成了敛财点,搞钱方式细致且贪婪,几乎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榨取利益的缝隙。具体贪腐方式如下:
1. 吃空饷,花样百出。
吃空饷是明末边军的通病,但秦之翰把这招玩到了极致,衍生出多种花样。他刚上任时,营里就有9名空缺兵丁,这些人的粮银被他私自克扣,从不向上申报,还故意拖延补兵时间,多贪一个月就多赚一个月的空饷。营里有逃兵、死兵,他也从不及时申报募补,依旧冒领这些人的粮银,比如崇祯十年八月到十二月,营里逃走3名士兵,他便趁机侵吞了二十一两粮银。
不仅如此,他还会故意虚报兵丁数量,明明实际兵额不足,却依旧按足额上报,骗取朝廷军饷,后来经查,他通过空饷、虚报这两种方式,侵吞的银子足足有550两以上,相当于几十名普通士兵一年的俸禄。更荒唐的是,朝廷查点营兵时,他怕空额暴露,竟把自己的两个儿子塞进营里凑数,让儿子冒领粮银,以至于营中士兵编出歌谣暗讽他假公济私,将军营当成自家的摇钱树。
2. 设立占役制度,靠特权重复敛财。
这是他最主要的搞钱方式之一。他先是设了200名占役家丁名额,明确规定,士兵只要交2两银子,就能获得这个名额,从此不用下营操练、不用出海防汛,还能照领粮银,相当于用银子买一个带薪摸鱼的资格,仅这一项,他就轻松敛财400两。
此外,他还额外私占50名家丁,这些家丁大多是他的亲信,不仅不用干活,每月还能多领3钱粮银,而这些家丁为了保住这份美差,每人还要额外送他1两银子,外加1钱小钱,这又让他多赚了55两。
更精明的是,他会定期更换占役家丁,每次更换都要重新收取银两,相当于重复敛财,既吃家丁的空饷,又收家丁的好处费,一手两赚,贪婪至极。同时,他还会故意扩大占役名额,私下增加占役人数,超出上报的250名,多出来的名额不向上申报,却照样冒领粮银,把占役制度变成了自己的私人敛财工具。
3. 雁过拔毛,不放过任何搞钱渠道,甚至耍赖欺压下属。
秦之翰的贪腐无处不在,小到日常开销,大到军务往来,每一处都能成为他搞钱的渠道。
一是勒索节礼,逢年过节,他会主动向营里各级官员勒索节礼,按官职高低定好价码,中军每月要送4两,千把总每月送2两,捕盗每月送1两,一年有五个节日,加上日常的生辰,他每年仅靠勒索节礼就能侵吞170两左右,相当于一名中层军官一年的俸禄。
二是索要各类手续费,营里的船坏了进关修舱,他每艘船要索银1到3两,不管修船费用多少,这笔钱必须交,否则就故意拖延修船进度,前后有几十艘船修舱,他又赚了几十两;士兵想告假进关,每人要交6钱到1两银子,不管是家中有急事还是身体不适,不交钱就不准放行,有些士兵实在没钱,只能把自己的号衣、弓箭抵押给他,等发粮后再赎回,他连这种穷兵的钱都不放过。
三是克扣闲置款项,连镇将不出海后,本该取消的出海祭奠汛规银,他也照样克扣,每年额外多赚18两。四是耍赖欺压下属变相搞钱,营里的捕盗朱应祥帮他买办衙内日用食物,他欠了15两银子拒不偿还;委命中军腾云买办营中公用物件,从八月到正月,腾云一共花了160两,他只给了65两,还欠95两,后来反而反咬一口,诬陷腾云虚报开销,把这笔欠款赖掉。有一次朱应祥上门索债,他不仅不还钱,还当场毁掉账目,下令殴打朱应祥,扬言打死也无妨,最后打了25棍,把朱应祥打得卧床不起,几乎丧命,以此震慑其他人不敢上门索债。
一个叫腾云的下属因为递交物件清单晚了一天,就被他派差役锁拿,借机勒索银两才肯放行,可见他在营中早已横行霸道、无法无天,把欺压下属也当成了搞钱的手段。
秦之翰的所作所为,早已激起营里上下的不满,也引起了监军的注意。他的搞钱手段不仅贪婪,还严重影响军务,比如故意拖延修船、克扣士兵粮银,导致营兵战斗力下降,甚至有士兵因没钱告假,无法回家处理急事,军心涣散。
崇祯十一年,监视登镇太监陈应祥上疏纠参秦之翰,列出他12项贪腐罪状,详细列举了他吃空饷、设占役、勒索节礼、欺压下属等多种搞钱方式,直言他只知中饱私囊,不顾士兵死活,耽误军机大事,请求崇祯下旨严查。崇祯皇帝看到奏疏后震怒不已,当即下旨将秦之翰革职,命抚按衙门提审究办。随后,登莱兵巡道、理刑厅会同莱州府推官,对秦之翰进行会审,一开始秦之翰还试图狡辩抵赖,隐瞒自己的搞钱细节,但在大量人证、物证面前,他最终对10项罪状供认不讳,只剩下两项罪状,因为关键证人被总兵提走,无法继续审问。
这场贪腐案前后拖了一年多,直到崇祯十二年四月,登莱巡抚杨文岳才递上结案报告,会同山东巡抚、巡按,请求朝廷将秦之翰按贪墨罪定罪,追缴他贪腐的全部银两充作军饷,再上报兵部覆议。虽然秦之翰的最终结局没有明确记载,但结合明末的律法和类似案件来看,他大概率会被追赃充军,甚至可能被处死,为自己的贪婪付出了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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