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场打拼,每一位打工人都想安心工作、按劳取酬,可现实中,不少用人单位无视劳动法律法规,随意触碰法律底线,拖欠薪资、不缴社保、违法辞退等问题屡见不鲜。很多打工人因为对法律条文不熟悉,明明自身权益受损,却不知道如何维权,只能默默承受损失。

事实上,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早已明确划定了用人单位不可逾越的13条红线,每一条都有清晰的法律责任,公司只要违反其中一条,就必须向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本文立足法律规定,用通俗易懂的大白话,全面拆解这13条红线的具体内容、法律后果,让大家清晰知晓维权依据,遇到侵权行为不再被动,直接依法索要赔偿。

一、劳动合同签订3条红线:不签、乱签、拒签,双倍工资跑不了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核心凭证,也是劳动者维权的重要依据,法律在劳动合同签订环节,设定了3条不可触碰的红线,也是职场中最常见的违法情形。

第一条红线,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当日起,就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签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最长可主张11个月;若用工满一年仍未签订,直接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再以未签合同为由随意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条红线,违法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无违法违规情形,或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时,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签订的,自应当签订之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第三条红线,劳动合同缺失法定必备条款或不给劳动者留存合同。正规劳动合同必须包含工作内容、薪资标准、工作时间、社会保险、合同期限等法定条款,若用人单位签订空白合同、关键条款缺失,或是签订后将两份合同全部留存,不给劳动者本人一份,均属于违法。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补正合同内容,若因此造成劳动者权益受损,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劳动报酬3条红线:拖欠、克扣、少发,一分一毫都不能少

工资是打工人的劳动所得,是维持生活的根本,法律明确保障劳动者足额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在薪资发放上的3条红线,绝对不能踩。

第一条红线,无故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无故拖延发放时间,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克扣工资。哪怕是公司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畅,也不能成为长期拖欠工资的理由,逾期不发放的,劳动者有权要求足额支付,同时可主张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条红线,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各地政府都会公布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这是法律规定的工资底线,不管劳动合同如何约定,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月工资,都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低于该标准,劳动者可要求补足差额,逾期不补足的,用人单位需承担额外赔偿责任。

第三条红线,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正常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需按照不同标准支付加班费:工作日加班支付不低于1.5倍工资,休息日加班且不安排补休的支付2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3倍工资。用人单位以自愿加班、工作未完成为由,拒绝支付或不足额支付加班费,均属于违法,劳动者可依法追讨差额。

三、社会保险2条红线:不缴、少缴社保,用人单位必须补缴赔偿

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基本保障,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这2条红线直接关系劳动者长远权益。

第一条红线,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不缴纳社保。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必须为劳动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不得以试用期、员工自愿放弃、签订放弃协议等理由,拒绝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这类协议本身不具备法律效力,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同时用人单位还需承担社保滞纳金。

第二条红线,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部分用人单位为降低成本,按照最低缴费基数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而非按照劳动者实际工资标准缴纳,这属于未足额缴纳社保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足社保费用,若因未缴、少缴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保待遇,比如无法报销医疗费、无法领取失业金等,用人单位需赔偿劳动者相应损失。

四、用工管理2条红线:违法约定试用期、强迫劳动,严惩不贷

在日常用工管理中,用人单位拥有合理的管理权限,但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行使,以下2条红线,直接侵犯劳动者的人身权和劳动自主权。

第一条红线,违法约定试用期。法律对试用期期限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且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同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违法约定试用期且已经履行的,用人单位需按照转正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二条红线,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是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这类行为不仅违反劳动法律,还可能触犯刑法,劳动者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告知用人单位,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若造成人身损害,还可进一步主张民事赔偿。

五、辞退离职2条红线:违法辞退、拒付补偿金,必须承担责任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用人单位在辞退、离职环节的2条红线,是劳动者维权的重点。

第一条红线,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必须符合法定情形,比如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造成单位损失、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等,且需履行法定程序。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法定程序辞退劳动者,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第二条红线,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未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依法裁员等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拖延支付,劳动者可依法追讨,逾期不支付的,还需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六、休息休假1条红线:剥夺法定休假权利,涉嫌违法侵权

休息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法律明确规定了劳动者的每日工作时间、每周休息时间,以及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这也是用人单位必须遵守的核心红线。

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需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法定节假日期间必须安排劳动者休假,同时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若用人单位长期强制加班、不安排休息、剥夺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假,且不支付相应加班费,属于严重违法,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追讨相应报酬。

以上就是劳动法明确规定的13条红线,每一条都有法律撑腰,打工人不用害怕、不用隐忍,遇到用人单位侵权行为,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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