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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一起特殊的拆迁安置房借名买房纠纷
拆迁安置房能否借名购买?在拆迁背景下,借名买房关系如何认定?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拆迁安置房借名买房纠纷,涉及母子关系、拆迁政策、奖励房源、公证声明等多个要素。法院在全面审查证据后,认定原告主张的借名买房关系不成立,驳回了其全部诉讼请求,为拆迁背景下的借名买房纠纷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本文将深度剖析本案的裁判逻辑,揭示在拆迁安置房借名买房纠纷中,法院如何认定拆迁利益与借名买房关系。
一、 案情回顾:拆迁安置房借名买房纠纷的来龙去脉
本案当事人张明与王秀英系母子关系。王秀英与张建国系夫妻关系,均系初婚,育有四个子女,即张大伟、张小红、张小芳、张明。王秀英于2020年9月2日去世,张建国于1998年12月13日去世,王秀英父母均先于其去世。
张明原承租位于北京市某区一号房屋,后张明于2015年10月24日就该房屋签订拆迁补偿协议,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张明以拆迁款购买了一套安置房屋即二号房屋。
此外,根据当时的拆迁政策,张明可购买奖励房源一套,因张明已购买了安置房,因此只能以近亲属的名义购买。为了实现拆迁利益最大化,同时为了解决王秀英住房问题,且王秀英只有住房需求而无住房所有权属的需求,张明遂与王秀英协商以王秀英的名义购买奖励房源,双方成立口头借名买房合同,并最终以王秀英的名义与甲公司于2017年7月18日签订《定向安置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三号房屋,看房、选房、恰约、装修均由张明操作完成,并以拆迁款折抵支付购房款。
现三号房屋亦具备办证条件,因王秀英去世未能办理,依据双方借名买房合同,张明要求判决王秀英在涉案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归张明所有。
张大伟、张小红辩称:三号房屋属拆迁安置房,根据拆迁政策,奖励房源系以居住困难家庭为基础,向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近亲属进行安置,王秀英因符合相关条件被安置三号房屋,系基于安置人口的安置利益购买三号房屋,三号房屋属王秀英个人财产。王秀英与张明不成立借名买房合同关系,房屋交付后亦由王秀英居住使用,购房款出资人不清楚。
张小芳辩称:同意张明的诉讼请求。拆迁前王秀英一直居住在张小芳家,为了解决王秀英的住房问题,张明以自己的拆迁款购买了奖励房源即三号房屋,张明与王秀英就三号房屋成立借名买房合同关系。
二、 争议焦点:拆迁背景下的借名买房如何认定?
本案的争议焦点极具代表性,也是此类案件的难点所在:
拆迁安置房能否借名购买? 在拆迁政策背景下,奖励房源的购买人身份如何认定?
拆迁利益如何分配? 拆迁安置房的权益归属如何确定?
借名买房关系如何认定? 在拆迁背景下,借名买房关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公证声明的法律效力如何? 公证声明对认定拆迁利益归属有何影响?
三、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的裁判观点:
法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本案中,就一号房屋拆迁,王秀英作为居住困难家庭奖励房源申请人购买三号房屋,其在拆迁中具有独立的法律身份,并基于该身份获得拆迁利益。其与张明就三号房屋相关权益的争议实际是拆迁背景下的分家析产纠纷,张明主张双方成立借名买房合同关系,否认了王秀英的拆迁利益,且张明亦未就此充分举证,就其诉讼请求,法院难以支持。张明如主张三号房屋含有其拆迁利益,或就购房款主张权益,可另行主张。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张明的全部诉讼请求。
四、 本案的典型意义与律师建议
本案是一堂生动的法律实践课,对处理类似的拆迁安置房借名买房纠纷,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
1. 拆迁利益的独立性
本案中,王秀英作为居住困难家庭奖励房源申请人,在拆迁中具有独立的法律身份,并基于该身份获得拆迁利益。这说明,在拆迁背景下,被安置人的拆迁利益具有独立性,不能简单地认定为借名买房。
2. 公证声明的重要性
本案中,张明出具了《指定居住困难家庭奖励房源购买人声明书》,确认由王秀英作为居住困难家庭申请人购买奖励房源,该声明经过公证。这说明,在拆迁背景下,公证声明对认定拆迁利益归属具有重要的证明作用。
3. 拆迁政策的约束力
拆迁政策对奖励房源的购买人身份有明确的规定,购买人必须符合相关条件。本案中,王秀英符合相关条件,因此能够购买奖励房源。这说明,在拆迁背景下,拆迁政策对认定拆迁利益归属具有重要的约束力。
4. 分家析产纠纷的处理
本案中,法院认为张明与王秀英就三号房屋相关权益的争议实际是拆迁背景下的分家析产纠纷。这说明,在拆迁背景下,拆迁利益的分配问题需要通过分家析产纠纷来解决,而不是简单的借名买房纠纷。
给当事人的建议:
如果您正面临类似的拆迁安置房借名买房纠纷,请务必注意:
了解拆迁政策:在拆迁前,充分了解拆迁政策,特别是奖励房源的购买条件和购买人身份要求。
保留相关证据:保留好与拆迁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拆迁协议、补偿款支付凭证、公证声明等。
明确权益归属:在拆迁过程中,明确拆迁利益的归属,避免产生纠纷。
及时签订书面协议:在拆迁过程中,如涉及借名买房,务必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寻求专业支持:拆迁安置房借名买房纠纷法律关系复杂,涉及拆迁政策、物权法、合同法等多部法律规定,需要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进行精准的诉讼策略规划。
本案的成功判决,不仅维护了王秀英的拆迁利益,更彰显了司法机关在处理复杂拆迁安置房借名买房纠纷时,对拆迁政策和拆迁利益独立性的尊重。对于每一位遭遇类似困境的当事人而言,相信法律、依靠专业,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有力的武器。
【本文由房产律师团队撰写,旨在分享专业见解,不构成具体法律建议。如您有类似法律问题,欢迎联系我们进行一对一咨询。】
律师介绍:靳双权律师,北京东卫律所房产事业部主管,曾兼任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主管房地产法律研究整理工作。精通房地产交易涉及的权属、监管、贷款、过户、交房等各个环节的法律问题。擅长处理商品房、房改房、军产房,央产房,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等在买卖、借名、继承、分割、析产、拆迁过程中涉及的疑难复杂房地产诉讼案件。
靳律师为链家房地产经纪公司起草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已被北京二手房市场上的中介公司广泛采用,目前,北京二手房市场上使用的合同大部分出自靳律师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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