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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都市现场)
健身卡、理发卡、孩子培训课……“先充钱、后消费”的预付式消费虽然方便,但商家“跑路”、退费难、霸王条款等乱象频发,让消费者叫苦不迭。近日,深圳拟出台新规,为预付式消费立下“硬规矩”。
4月10日,深圳市司法局发布《深圳经济特区预付式经营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七日冷静期”、七类格式条款无效、资金存管等条款,直击预付式消费痛点,引发广泛关注。
7天“冷静期”,消费者有法定“后悔权”
根据《意见稿》,消费者自支付预付款之日起七日内,未在经营者处兑付商品或服务,且未获得过相同商品或服务的,有权要求经营者退款。经营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退款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全额退回预付款。
这意味着,无论是冲动办卡,还是付款后改变主意,消费者在七天内都可以行使“后悔权”。消费者因支付预付款而获得的赠品或赠送服务,应当退回或支付合理价款。
七类“霸王条款”无效,遏制经营者套路
针对预付合同中常见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概不退款”“遗失不补”等不公平格式条款,《意见稿》明确七类条款无效:
排除消费者依法解除合同或请求返还预付款的权利;
不合理限制消费者转让预付式消费合同债权;
约定遗失记名预付凭证后不予补办;
约定经营者有权单方变更兑付商品或服务的价款、种类、质量、数量等实质性内容;
免除经营者对商品或服务的瑕疵担保责任,或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约定的争议解决方法不合理增加消费者维权成本;
其他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情形。
这些规定从源头上遏制了经营者利用优势地位制定“霸王条款”的空间,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资金安全有保障,设预付款“天花板”
为确保冷静期和格式条款禁令落到实处,《意见稿》配套了全方位的保障体系:
资金存管:经营者可选择商业银行资金存管、数字人民币钱包、履约保证保险等多种方式保障预收资金安全。
预付款上限:校外培训单次收费不超过5000元;体育健身预付总额不超过2万元;美容美发、按摩保健总计不超过5000元;一般行业单客预付款不超过1万元、服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信息透明:深圳将建设统一的预付式经营主体监测监管系统和公共信息查询平台,消费者可查询经营者的备案信息、信用状况及资金管理方式,提前识别风险。
近三年预付式消费诉求超20万宗
预付式消费纠纷已成为深圳消费维权的重点领域。据深圳市司法局介绍,近三年相关诉求超20万宗。此次立法旨在系统解决监管职责不清、资金安全无保障、消费者维权难等问题,构建覆盖准入、经营、监管、处置全链条的治理体系。
公众可在5月11日前反馈
目前,《意见稿》正通过深圳市司法局官网等渠道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6年5月11日前,通过深圳市司法局官网“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当前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fjlfsc@sf.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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