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三个闺蜜的小群聊、和爸妈的家庭唠嗑,最后能闹到被拘留还两度败诉?
2026 年 4 月 7 日,浙江台州女教师群聊八卦被拘案终于迎来二审结果 ——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林淼(化名)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这意味着她起诉公安要求撤销处罚、赔偿道歉的诉求,彻底泡汤了。
这事得从 2024 年 11 月的一场 “吃瓜” 说起。95 后女教师林淼在两个三人小群(一个闺蜜群 “仙女下凡”,一个和父母的 “果冻局长群”)里,聊起了 “天台某中学女教师卖淫被抓” 的传言。
本来只是茶余饭后的八卦,可林淼聊着聊着就 “上头” 了:朋友张敏(化名)问她认不认识传言里的老师,她直接回复 “我找找名单”,反手发了何某某的姓名和三张照片;转头又把两张照片发给另一位老师陈慧兰(化名),还在家庭群里反复提及这事。
结果就是,张敏把信息转发给了别人,陈慧兰更是直接扩散到两个六人微信群,原本小范围的八卦彻底失控。
2024 年 12 月 1 日,被造谣的何某某老师不堪其扰报了警,天台县公安局一查,这压根就是不实 “黄谣”。最终林淼被行政拘留两日,张敏也被拘两日,陈慧兰因怀孕暂未执行拘留,处罚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里的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林淼不服气了:“我就是在私密小群聊天,又没造谣,凭啥拘我?”2025 年她一纸诉状把天台县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赔偿损失还得公开道歉。
她觉得自己只是 “误信传言”,小群聊天不构成 “公然散布”,而且公安取证程序有问题 —— 比如查询何某某违法记录时还填错过身份证号,部分材料是处罚后补的,违反 “先取证后裁决”。
可天台县法院一审直接驳回了她的诉求,理由很实在:你虽然不是造谣的始作俑者,但作为前同事,你发姓名发照片的行为,让模糊的传言变得 “有鼻子有眼”,明显是推波助澜。
而且别以为小群聊天就安全,你应该能想到朋友可能转发,事实也确实扩散了,这就构成诽谤了。
林淼接着上诉,二审法院还特意调取了公安的《情况说明》和查询记录,确认何某某压根没有卖淫前科。面对林淼质疑的 “程序违法”,法院也明确回应:调取的证据合法有效。
最终 2026 年 4 月二审落锤,还是维持原判。
其实这事真挺给大家提个醒:网络空间真不是法外之地,哪怕是三两个人的小群,聊八卦也得有底线。尤其是 “卖淫” 这种杀伤力极强的黄谣,未经核实就传播,还附带姓名照片,这不光是不道德,直接就踩了法律红线。
公安处罚、法院两度驳回诉讼,核心就是认定林淼 “有错在先”—— 你自己先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再反过来起诉执法机关,法院自然没法支持。
三位参与聊天的老师,两人被拘留,一人起诉两度败诉,好好的工作生活被八卦搅得鸡犬不宁。
这波操作也算是给所有人上了生动一课:吃瓜需谨慎,转发要三思,不确定的事别瞎说,更别瞎发别人的隐私信息,不然真可能 “聊个天把自己聊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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