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中旬,年销超10亿的网红饮品“宋柚汁”因成分争议被推上风口浪尖。消费者张女士发现,这款售价7元一瓶、广告打着“柚香!柚爽!柚解腻”旗号的饮品,配料表前三位的竟是水、果葡糖浆和白砂糖,柚子汁的实际含量仅有2.7%,相当于在100滴糖水里滴了3滴柚子汁。更令人费解的是,张女士发布视频吐槽后,收到了品牌方发来的律师函,被指“曲解贬低产品”,要求删除视频并威胁采取刑事手段。

品牌方浙江柚香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回应称,产品为复合果汁饮料,果汁总含量≥10%,符合国家标准,“宋柚”是注册商标,并非指代柚子品种。创始人还解释称,柚子成分添加量低并非为了节省成本,而是“加多了没法喝”,因为胡柚皮苦、香柚偏酸,目前添加量是研发人员反复测试的结果。

听起来似乎“合规”——符合国家标准、没有虚假标注配料表、商标也是合法注册的。但“合规”就等于“没问题”吗?从法律角度看,这起事件至少涉及三个层面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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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宋柚”是商标,但就能这样用吗?

品牌方的核心辩护逻辑是:“宋柚”是注册商标,不是指代柚子品种,所以产品叫“宋柚汁”没问题。

从商标注册角度看,“宋柚”作为注册商标确实合法。但问题出在商标的使用方式上。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的标志,即便已经注册,其使用方式若导致公众误认,同样属于违法使用。实践中,将注册商标与商品名称、广告宣传用语搭配使用,导致公众对商品品质产生误认的行为,是重点规制的对象。

品牌方在包装上突出标注“宋柚”,广告语使用“柚香!柚爽!柚解腻”,消费者张女士表示自己在户外和社交平台看到广告后,“下意识以为这是一款以柚子汁为主要原料的健康饮品”。这恰恰说明,“宋柚”虽然是商标,但它的使用方式已经让消费者产生了误解。

更有力的证据来自商标局本身。据悉,柚香谷曾尝试注册“宋柚汁”商标,但该申请已被驳回。国家知识产权局曾以“易使公众对商品原料、成分等特点产生误认”为由,驳回“宋柚汁”商标注册申请。这说明,连商标审查机关都认为,将“宋柚”与“汁”字组合作为商标使用,本身就具有误导性。

二、2.7%的柚汁含量,算“合规”吗?

品牌方反复强调产品符合GB/T 31121-2014《果蔬汁类及其饮料》国家标准——复合果汁饮料的果汁总含量≥10%。从配料表看,通过添加苹果浓缩汁,该产品的总果汁含量确实达到了10%以上。

从形式合规的角度,品牌方的说法没有漏洞。但问题在于:合规不等于没有误导。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虽然配料表如实标注了成分,但当一款产品的名称、广告、包装都在暗示“这是柚子汁”,而实际柚汁含量仅有2.7%、超七成果汁来自苹果汁时,消费者基于常识产生的合理期待显然落空了。

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指出,国家目前并没有强制性标准要求饮料产品中成分达到多少才能叫什么品类的饮料,“一吨饮料里加2克虫草,它也能叫虫草饮。包括现在也有很多企业利用了法律法规的盲区或者空白点,在打‘擦边球’,欺骗或者欺诈消费者”。

这种“合法但不合理”的状态,恰恰暴露了现行标准的漏洞。有观点指出,如果产品品名的某种原料添加量极少(比如果汁低于5%),就应该强制标注“口味饮料”而非“某某汁”,让消费者一目了然。

三、律师函压评,是维权还是侵权?

这是本案中最具争议、也是最具普法价值的问题。

消费者张女士基于产品包装上的公开配料表,制作视频指出“宋柚汁中柚汁占比仅2.7%”“花纯果汁的钱买了一瓶柚子味糖水”,这属于对商品信息的合理评价,是行使消费者知情权和监督权的体现。只要她没有捏造虚假事实、没有恶意诽谤,就不构成侵权。

品牌方寄律师函的行为,若其内容包含不实指控或以刑事手段相威胁,反而可能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止的商业诋毁。事实上,律师函发出后,不仅未能平息争议,反而因“压制言论”和“威胁手段”激起了公众的逆反心理,导致单一的消费吐槽升级为全网关注的公共议题。

品牌方事后回应称,产品始终在包装上明确标注为饮料,“从未宣传过本品为纯果汁”,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但正如评论所指出的:法律上的“没说谎”,不等于商业上没误导。拿“合法合规”硬撑,逃不过消费者用脚投票。

四、更进一步:“销量第一”的广告语,经得起推敲吗?

宋柚汁在广告中长期使用“全国销量连续多年第一”作为核心宣传语。但根据《广告法》,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标明出处。使用此类词汇容易使得消费者误解。

此外,《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销量第一”是否属于被禁止的绝对化用语,需要结合具体语境判断,也有专家指出,若无法提供可验证的第三方报告,“全国销量第一”的表述构成“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值得注意的是,品牌方同时否认了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宣传产品具有“降糖”“控制血糖”等医疗功效。但媒体调查发现,网络上确实存在个别认证账号以“医师”身份推荐该产品并声称能“帮助糖尿病患者控制血糖”。如果这些宣传内容确与品牌方无关,品牌方应当主动澄清并追究冒名宣传者的法律责任;如果存在间接关联,则可能面临更严重的合规问题。

五、消费者如何保护自己?三条实用建议

这起事件也给普通消费者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参考:

第一,学会看配料表。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配料表中的成分按含量从高到低排列。如果水、糖浆排在前三位,而主打成分排在第四位以后,说明这款产品的核心卖点远低于你的预期。看配料表是每个消费者保护自己的基本功。

第二,警惕“商标套路”。如果产品名称的右上角有®标记,说明这是一个注册商标,而非产品属性的描述。“宋柚汁”中的“宋柚”是商标,不是柚子品种;“手打挂面”中的“手打”也是商标,不代表真的手打。这种套路在食品行业屡见不鲜。

第三,勇敢行使监督权。像张女士一样,基于公开信息对商品进行合理评价,是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如果收到不合理的律师函威胁,不要被吓住,可以保留证据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宋柚汁事件看似是一次产品质量争议,实则折射出当前消费市场中一个普遍现象:企业利用商标注册、国家标准等“合法外衣”,在宣传上大打擦边球,让消费者在信息不对等中做出误判。

合法合规是底线,但不是全部。当一款产品需要用“宋柚是商标不是品种”“柚汁加多了没法喝”“果汁总含量≥10%是靠苹果汁凑的”来解释自己时,它已经输掉了消费者的信任。

有网友说得好:“100滴糖水里滴3滴柚子汁,你说它合规,但你说它是宋柚汁,我不认。”文字游戏能换一时销量,却辜负大众信任,这样的买卖终难长久。愿“宋柚汁”事件能让更多企业明白:商标是品牌的身份证,不是误导消费者的挡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