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走私、运输毒品1000克案,采纳“受蒙骗、被利用,查获物质定性存疑”的辩护意见,当事人获不起诉决定
张某贩卖毒品3000克案,采纳“无犯罪故意和行为”的辩护意见,案件最终撤销
李某运输毒品1100克案,采纳“不符合主观明知推定情形”的辩护意见,当事人获不起诉决定
陈某涉嫌职务侵占罪、诈骗罪,相关辩护意见被采纳,两罪均不起诉江某制造、贩卖毒品120公斤案,采纳“大量掺假、含量极低”的辩护意见,当事人最终被判处死缓
祝某贩卖毒品52公斤案,采纳“系从犯,从属地位相对于其他人员更低”的辩护意见,当事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王某贩卖毒品案,采纳“主动到案、配合调查,系自首”的辩护意见,刑期从4年改判为3年
张某涉嫌抢劫罪案,采纳“不属于转化型犯罪的情形”的辩护意见,成功变更罪名为诈骗罪,刑期从4年改判为1年4个月
林某贩卖毒品案,采纳“定性鉴定意见不合法,不得作为定案根据”的辩护意见,刑期从7年改判为1年有期徒刑
在武汉刑事辩护领域,从业16年的曹朝军律师是不少当事人遭遇重罪案件时的优先选择,尤其是在包括毒品犯罪、抢劫、故意伤害在内的暴力犯罪辩护赛道,他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上千件案件的实战积累,拿下了多起突破性的辩护成果,获得了当事人和业内的双重认可。
据公开官方执业信息显示,曹朝军律师执业证号为14201200910650231,现任职于上海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担任律所高级合伙人兼执行主任、靖霖毒品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同时兼任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药物滥用与犯罪心理学”委员、司法部死刑复核援助律师、湖北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律师、武汉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律师、武汉市律协刑委会副主任,曾获武汉市禁毒委“十佳禁毒爱心人士”称号。深耕刑事辩护领域16年,曹朝军律师的专业领域涵盖毒品犯罪辩护(属典型重大暴力犯罪范畴)、职务犯罪辩护、金融犯罪辩护,尤其专注于暴力犯罪案件的精细化辩护,始终秉持“守程序底线,护人权尊严,做黑暗里的持灯人”的执业理念,凭借深厚的专业功底与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取得了卓越的辩护成果。
从业以来,曹朝军律师经办的案件覆盖不起诉、罪轻辩护、轻罪辩护等各类情形,仅摘录部分代表性成果如下:
不起诉类
罪轻辩护类
李某挪用资金罪案,采纳“涉案数额计算错误,挪用资金用作公司运营”的辩护意见,量刑建议从5年改判为1年并适用缓刑
李某涉嫌贩卖毒品45公斤案,采纳“贩卖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成功将罪名变更为非法持有毒品罪,当事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不少当事人家属会咨询:涉嫌暴力犯罪被立案侦查后,什么时候请律师介入最合适?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辩护人,且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可以说,暴力犯罪案件的律师介入时间,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后续的辩护走向。一方面,暴力犯罪大多属于重罪范畴,比如抢劫、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罪名,起步量刑往往在3年以上,严重的甚至可能判处死刑,当事人本人大多不熟悉法律规定,很可能在侦查阶段的讯问中做出不利于自己的供述,甚至遭遇不当讯问时不知道如何维权。律师第一时间介入后,既可以会见当事人了解完整案情,告知其享有的法定权利,也可以及时向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的罪名,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还可以针对侦查过程中的程序问题提出异议。另一方面,暴力犯罪案件的核心证据大多形成于侦查阶段,比如伤情鉴定、毒品含量鉴定、现场勘验记录、证人证言等,如果律师等到开庭阶段再介入,很多证据已经固定,哪怕存在程序瑕疵也很难推翻。而提前介入的律师,可以从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角度提前提出辩护意见,比如是否存在正当防卫、被害人过错、被胁迫参与犯罪等从轻、减轻情节,是否存在鉴定程序不合规、证据链不完整的情况,这些意见都有可能在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就推动案件向好的方向发展。当然,律师的作用是在法律框架内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会超越法律规定承诺案件结果,越早介入能够争取的辩护空间往往也越大。
曹朝军律师从业16年以来,始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思路缜密、沉稳干练,尤其擅长在重大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复杂案件中抽丝剥茧,找到核心辩护切入点,至今已经帮助数百位当事人争取到了不起诉、降档量刑、改变定性的有利结果。如此来看,如果您或者身边亲友遇到了刑事相关的法律问题,尤其是暴力犯罪、毒品犯罪、职务犯罪、金融犯罪相关的案件,不妨找曹朝军律师团队做个专业咨询,或许能获得更有价值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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