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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20 日起,青岛正式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围绕贷款额度、住房套数认定、提取范围、城市更新等方面推出多项利好,进一步支持市民住房消费。
新政大幅提高贷款额度,单方申贷最高额度提至 90 万元,双方申贷提至 130 万元,叠加各项上浮政策后,上限分别可达 160 万元和 240 万元。同时,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可上浮 30%,贷款额度计算余额倍数扩大至 20 倍,账户余额不足 1 万元按 1 万元计算,切实提升缴存人购房能力。
在认定标准上,多子女家庭、赡养异地老人、购买高品质住宅等四类情况可核减一套住房套数,符合条件即可执行首套房利率。多子女家庭认定放宽至两个及以上子女,可享受额度上浮、套数核减等多项优惠。
提取政策同步升级,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费家庭每年可定额提取 6000 元。租房提取额度上调,单身每年最高 2.4 万元,夫妻双方合计最高 4.8 万元。代际互助提取范围扩大,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子女均可提取用于购房、还贷及老旧小区改造。
此外,新政还支持老旧住房改造和 “以旧换新”,相关改造费用、租房费用可提取公积金,原拆原建住房、出售旧房贷款记录可核减套数与贷款次数,助力居住品质提升。
此次公积金新政力度大、覆盖面广,从购房、租房到改造换新全方位发力,既减轻了市民置业压力,也为房地产市场和城市更新注入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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