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3日至14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恒大集团、恒大地产及许家印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根据检方指控,恒大集团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违法发放贷款、欺诈发行证券、违规披露重要信息、单位行贿六项罪名;恒大地产被控欺诈发行证券;许家印个人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违法发放贷款、违法运用资金、欺诈发行证券、违规披露重要信息、职务侵占、单位行贿等八项重罪。许家印在最后陈述阶段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择期宣判。一个企业家被同时指控八项重罪,这在近年经济案件中极为罕见,其最终量刑引发全社会高度关注。
律师观点
【法理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该条确立了数罪并罚的三大基本原则:吸收原则(死刑或无期徒刑吸收其他刑种)、限制加重原则(有期徒刑在总和刑期以下、最高刑期以上确定,并以20年或25年为上限)、并科原则(附加刑与主刑合并执行)。其中,“总和刑期超过35年”是有期徒刑能否顶格判至25年的关键门槛。由于我国单个罪名的有期徒刑上限为15年,被告人只有犯三个以上的重罪,总和刑期才可能达到35年以上。
【结合本案分析】
许家印面临八项指控,从各罪的法定刑分析:集资诈骗罪最高可判无期徒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高刑期10年;违法发放贷款罪最高可判15年;欺诈发行证券罪最高5年;职务侵占罪最高15年;单位行贿罪最高10年。即便排除可能判处无期的集资诈骗罪,其余七项罪名的法定最高刑期叠加也已远超35年门槛。
因此,量刑只有两种可能:一是法院就集资诈骗罪单独判处无期徒刑,依据吸收原则,其余有期徒刑均被无期徒刑吸收,最终执行无期;二是法院对各罪均判处有期徒刑,在此情形下总和刑期必然突破35年,最终执行刑期不超过25年。需要特别指出,这里的“25年”并非直接判处25年,而是在各罪分别量刑后,经数罪并罚合并执行的结果。
从司法实践看,类似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的量刑结果往往是: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恶劣时倾向于无期;若有重大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则不排除适用顶格25年有期徒刑的可能性。
总结
许家印最终面临“无期”与“25年”二选一的量刑格局。认罪悔罪态度虽可争取从宽,但在涉案金额数千亿、受害群体广泛的背景下,从宽空间极为有限。无论最终落槌何处,此案都将成为中国经济犯罪司法史上的标志性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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