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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李女士在某知名买菜平台购买品牌糖果,发现包装粗糙、口感异常后投诉。同年10月,品牌方报警称,平台大量消费者反映同类问题,经鉴定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产品。该平台采用“商户备货入仓、平台统一销售”模式,售假源头指向入驻商户王某某、周某某。2024年3月,两人到案。2025年10月,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对该起销售假冒知名品牌糖果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真假混卖,移花接木的正品证明

据悉,经营初期,王某某一直通过经销商正规渠道进货某品牌糖果。2023年5月,一次偶然的机会,她接触到了一个低价供货渠道,对方能提供同款品牌糖果,单包进货价低5 元。面对唾手可得的利润,侥幸心理占据了上风。此后当店铺缺货,王某某都会联系低价渠道进货,让对方直接将假冒糖果发往平台仓库。

为了经营便利,王某某撺掇丈夫周某某也在平台注册商户,专门售卖从低价渠道处采购的假冒糖果。平时由周某某负责查看后台库存,通知妻子及时补货,进货事宜则全部由王某某一手操办。

平台的商户审核并非形同虚设,入驻环节,平台明确要求商户提供所售产品的正品证明。由于低价采购的产品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王某某便将从正规渠道采购时索要来的糖果检测报告和授权文件提交给平台审核。

藏在平台背后的售假商铺

靠着这份货不对版的“正版证明”,假冒糖果顺利进入了平台仓库。在平台的运营模式下,货品一旦送入平台指定仓库,后续的上架展示、订单分拣、物流配送全由平台统一完成。消费者下单后,收到的是印有平台LOGO的包装袋、统一配送的商品,全程根本无从知晓货品背后的实际供应商是谁,更无法追溯货源的真实来路。

正是借着平台的信誉背书和这种信息差,王某某“完美隐身”,售假行为持续了数月都未被察觉,一批又一批的假冒糖果,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流入了消费者手中。

然而纸,随着投诉增多,2023年10月,买菜平台发现二人供应的品牌糖果存在问题,故将仓库中400余箱尚未售出的的糖果退回。至此,二人持续数月的售假行迹彻底败露。

假货到底卖了多少

2024年3月,案件移送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审查逮捕,涉案假冒产品的销售金额认定,成为本案定罪量刑的关键。平台数据显示,王某某和周某某的店铺销售的该品牌糖果总额高达100余万元,由于二人售卖的产品中也包含不少从正规渠道采购的正品,因此不能全部算作假货销售额。

为了查清假货到底卖了多少,承办检察官列出了详细的补充侦查清单,引导公安机关调取买菜平台的数据明细,以及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和上家的聊天记录,从中筛选出由低价渠道直接发货的假货订单。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逐一梳理王某某与上游供货人长达数月的完整微信聊天记录,固定每一笔订单中假冒糖果的订购箱数、包装规格、发货地址、签收记录等核心细节,形成了一份完整、可追溯的假冒产品交易明细。

最终,普陀区检察院认定二人已销售假冒产品金额29万余元,未销售货值金额7万余元。2026年1月,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原标题:《真假糖果混卖“移花接木”,从百万销售额中精准认定29万假货成定罪量刑关键》

栏目编辑:顾莹颖

来源:作者:新民晚报 解敏